当你们还在纠结房产税来不来的时候,欧美已经开始二套/空置税了,绞尽脑汁促进房产流通和人口挽留
英国:2023《升级和再生法案》,将房产被视为空置房屋的时间从两年缩短至一年,空置≥1年的房屋将需缴纳100%的市政税(空置房屋溢价)。此前设定时间≥2年,100%,多数有50%折扣;5-10年,200%;≥10年,300%。
法国:累进空置税(空置住宅+空置土地),随空置时间增加而递增的累进税率,第一年税率10%,第二年12.5%,第三年15%。出租的房屋会额外征收租金收入税。居住土地/房屋均征收土地税(锚定房租8%)+居住税。
德国:土地税+土地购置税+二套房税, 此外还有收入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二套房税锚定租金,5%~20%(乡镇征收,有比例差异)
加拿大:2016年开始空置房收税,包括实际居住和累计出租≤6个月的空置房屋和住宅用地,计税依据为住宅房屋和住宅用地的应税评估价值,1%的比例税率
澳大利亚:2025.1.1开始,一年内空置房屋≥6个月的房主将征收VRLT(空置住宅土地税),税额设定为土地含建筑物的价值的1%
日本:空房税。2026年起对京都市的空房和别墅征收“非居住住宅利活促进税”,0.7%(土地评估价+房产评估价)。基础税组成: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固定资产税=土地评估价格X1.4%+房产评估价格X1.4%;都市计划税(地方税)=土地评估价格X最高0.3%+房产评估价格X0.3%(评估3年/次)。出租的房屋有5-20%个人所得税,锚定年租金。
荷兰、瑞典,空置超过1年政府征用。瑞典比较狠,直接推倒。
美国:《霸住权法》(逆袭侵占法),满足一定条件,原房主还需配合过户。多数州是30天(现纽约45天)取得居住权,5年税取得所有权。目前部分州已经开始陆续出台对抗法案,但条件达成比较苛刻,只针对排除非法入侵。执行逆权侵占法的国家有很多,其他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条件不一样。
中国香港:2018.6《差饷条例》,征收空置税针对空置一手房,对空置≥1年、未出租或自住的一手房屋,按房屋年租金的200%征收“额外差饷”
以上。
4月我曾大致预测,若2-4季度GDP和财政收支缺口持续偏离预期,最晚2025年底/2026年初,将刚性征收房产税。而从统计网站和财库司公布上半年数据看,下行走势未变。
很多人纠结起征面积、税率、锚定价值,在此大胆预测:
征收部门:下放地方。此前因土地出让地方一直比较抵抗房产税落地,今年全面收紧土地供应,严查地方预算,一方面将收支透明化,一方面也敲掉了地方阻力。
征收形式:普征+二套房税/空置税形式征收,最可能锚定不动产价值,分段征收;出租房屋继续征收个人所得税,锚定市场租金(这部分可能非地方税)。起征面积设定可能性小,针对部分遗留问题房屋可能划归保障房,小产权房(城中村)不会在征收范围外。
这里提一下遗产税。遗产税其实涵盖范围很广,此前一直没有征收对象,不动产继承主要以出售时20%个人所得税体现。2021《民法典》扩大了遗产继承范围。如果房产税、空置税落地,不动产价值回归,遗产税最合适的形式是对范围内所有财产估值后比例征收。
当前主要矛盾:高房价,高空置率。
空置房是不会留情的,无论是个人持有还是企业持有,嗅觉灵敏的2018年已经开始出清,全国联网备案透明化,想通过多地购房避税也很难。
其实房产税2016年前征收最合适,拖到现在,徒增了空置/二套。关于房价预测请看历史连接,“房住不炒”以后入场的,多看看2016年底房价。对于小区业主联合保房价的,只能说: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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