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我介绍:老八校的建筑工程硕士,同学多集中于住建系统,根据我们下午的讨论说说我们的共识。
看了几个回答,感觉好多人对房地产有认知错误,在写这个回答前先给大家补充几个常识:
1.关于70年产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目前对自动续期是否收费的问题,gwy还未出台相关规定。若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免费自动续期,则相当于永久的使用权,房产税则有法理基础。
2.上层在21年之后已经在抛售房子,地产大佬早就抛售了自己的房子。房子压根就不是上层的主要资产,纠结房子的基本上都是中下层。
3.房地产税立法规划的延迟,是因为人大已经将房地产税征收试点的权利授权给了gwy,先试点后立法。
4.之后房地产税雷声大雨点小,主要是因为土地财政的优势,地方推进的意愿不大。
回到正题,租售并举是老提法也没有谈的必要。以保障房为主,商品房为辅的原因之前的回答也提过了,这个也一笔带过。至于有关城市调减和取消限购政策这基本上也是之前的政策。其实重点就两句话:
1.改革房地产融资模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先说这一点,在之前的解读三中公报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说地产要抛弃高杠杆,高负债,该周转的模式,实现地产高质量发展。这句话是高度赞成的,地产的本质和庞氏骗局没区别,业内叫十个碗九个盖的游戏。地产公司干10个亿的工程,自有资金只有几千万,剩下全部是加的杠杆。地产公司借银行贷款拿地,拿完地之后把土地抵押贷款,施工单位进场后都是垫资,等工程出地面地产公司才结一部分工程款。地产公司把土地抵押款和销售回款用于拿新地,完全是加杠杆扩张。王首富对负债率高的解读听听得了,完全是骗老百姓不懂。而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和地产的融资模式搭配着来的,所以造成了现在这么多烂尾楼。
上述的模式,在地产扩张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降杠杆的周期必然会爆雷,万科早晚都会扛不住。所以抛弃旧的地产发展模式是必然。我是支持换个玩法,也奉劝某些地产从业者早点摆脱旧观念。但是国家不会一刀切的去改变,会有一个缓慢的改变过程,大概是新老划断。
2.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房地产涉及的专项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上述税收除了房地产税,其他税种都是小税种意义不大。结合决定之前的扩大地方税源就知道,这句话大概率表达的是房地产税。

之前土地出让的收入可以占到地方收入的70%,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地产债务规模已经到极限,土地财政已经转不下去。以广州为例,今年上半年土地财政收入下降了85%,地方财政已经比较困难。这次改革,消费税增加给地方的比重。但是消费税的盘子太小,仅有1.6万亿,即便是个地方一半也只有8000亿完全弥补不了财政缺口,且不说地方债台高筑。房地产税作为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基本上占比为70%,所以说开征是大概率的事件。
房地产税的开征已经不存在技术问题,但是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房地产的库存量太大,债务的雷在地产商和银行手里,还是需要将债务转移。同时,土地出让收入今年才大幅下降,地方还能扛1-2年。大家对房地产税是否开征已经没有分歧,只是对什么时候开征有分歧,我们讨论的结果是有两个信号:(1)房地产的库存已经在安全线以下;(2)土地财政收入继续大幅下滑,总的收入跌到2万亿。房产税必然会取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的主要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