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个暴论吧
当前女性权利面临的最大困境是,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导致女性自身拥有的最重要的两大价值—即性价值和生育价值,无法像劳动力价值一样在自由市场上交易,接受市场规律调控。结果导致女性群体的社会价值受到低估,难以变现。
女性在思想觉醒之后,意识到了这种困境的存在,但是她们错误的认为男性是导致这种困境的罪魁祸首,并因此要求全体男性为此而“赎罪”,对女性群体进行“补偿”,结果引发了男性群体的强烈反弹。
这就是导致性别对立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由于生理原因,男性整体相对于女性具有劳动力和生产力优势,而女性的优势在于可以向男性和社会提供性价值和生育价值(以下称之为女性专有价值)。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起来后,社会围绕劳动力价值的兑现过程,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交易市场和交易规则,交易过程受到一系列法律的保障,有大量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督劳动力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并随时可以对交易过程中不遵守规则的个体进行惩罚。
毕竟在前现代社会,劳动力价值变现途径其实也很不稳定,各种强迫交易、违规交易、交易欺诈的事情数不胜数。围绕劳动力价值的自由交易和受法律保障的变现问题,世界各地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场战争和革命,不止一次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最终才形成今天这个各方面都大体上能够接受的、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则调控的劳动力交易市场。
这就使得劳动力价值的兑换变现渠道和变现规则非常稳定和规范,风险也较为可控。从而极大减少了劳动力交易市场的运行成本。
而在劳动力上占据优势的男性群体自然也就成了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
但问题在于,在现代社会终于围绕“劳动力价值”形成了一套规则完善、秩序稳定的交易市场之后,社会围绕“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却始终无法拿出一套完善的方案。
甚至在很多时候,社会对于“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态度-即根本不承认该价值应该被交易。
没错,这个态度就是纯粹的掩耳盗铃
女性专有价值有没有价值?有没有市场?有没有需求?
有!而且很大!几乎是人人需要!而且也是社会的需要!
一种明明有价值,有市场,有庞大需求和供给的资源(没错,就是资源。就像男性的劳动力是一种资源一样,女性专有价值本质上也是一种资源),为什么不允许交易?为什么要假装不存在?为什么要拒绝使用现代自由市场的规则来对这种资源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化?
为什么不允许女性像男性将劳动力变现那样,把自己的“女性专有价值”变现?为什么要污名化对“女性专有价值”的供给和需求?男性可以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价值,女性凭什么不能在市场上出卖“女性专有价值”?
整个社会对“女性专有价值交易”的态度完全就是在自欺欺人:明明存在庞大的供给和需求,明明交易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但就是不承认交易行为的存在,拒绝为交易设置规则,拒绝为交易双方提供规范的法律保障,拒绝对交易中的失信方和欺诈方进行惩罚。
你不承认这是交易,交易就不发生了吗?
你不给交易提供市场,交易市场就不存在了吗?
你不给交易定义完善的规则,拒绝对交易双方提供法律保护,结果是什么?
自然是导致交易市场的迅速劣质化---交易价格不透明,交易双方互信程度螺旋降低,出现普遍性的交易欺诈和违约行为,诚信经营的卖家和买家批量退出市场,市场上劣质玩家和骗子越来越多,优质玩家越来越少,买家和卖家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增加
这就是性别对立的根本来源--由于既不允许哈耶克的大手介入市场,也不对交易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更不肯对交易中的欺诈方进行惩罚,导致男女双方无法就女性专有价值的价格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也无法围绕女性专有价值进行受法律保障的市场交易活动。
反映到现实中就是买家也不满,卖家也不满。买家觉得自己买不到性价比合理的产品,卖家觉得自己明明有资源却不能卖出自己能接受的价格,更重要的是因为交易得不到保障,导致双方信任成本极高,进而导致双方都希望对方支付信任成本
最终结果就是急速降低的结婚率和生育率
实际上,女性常挂在嘴边的“安全感”问题,本身就是这个市场中过高的信任成本所带来的。但问题在于,如果要求男性为这种“安全感”付费,实际上只不过是把信任成本转嫁给了男性而已,完全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但问题还不仅仅局限于此
由于女性的“女性专有价值”变现渠道缺乏有保障的交易规则,导致现代社会实际上更鼓励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交易
但是你不能否认,女性在劳动力交易市场上就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啊!女性在劳动力交易市场上竞争力就是不如男性啊!
男性和女性在生产力上的天然差异,这不是你一个政治正确就能抹去的啊!
凭什么女性明明相对于男性有资源优势,却不允许女性利用这种资源优势,偏要无视男女双方的生产力差异,逼女性和男性一起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
这难道是合理的吗?
对于女性来说,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很难竞争过男性,结果必然导致对社会和男性充满怨气,认为自己受到了来自社会和男性的歧视和打压;与此同时她们拥有的“女性专有价值”又缺乏可靠和有保障的变现渠道,导致很多女性不愿意轻易进行交易,即使进行交易,也往往要求对方支付极高的价格---而这种价格一方面是因为缺乏市场规律的调节导致无法合理估价,而更重要的则是由于市场的不规范性和无保障性,导致存在巨大的信任成本,多数女性天然希望由男性来支付这部分信任成本。
对于男性来说,女性要求的交易价格过高,以及要求男性为“信任成本”付费的事情都是令他们难以接受的。因为说到底,现在“女性专有价值”交易市场上“信任成本”过高的问题根本不是他们的责任,为什么要他们支付代价?而且交易市场缺乏保障的问题也同样作用于男性群体----女性在交易市场上被欺诈需要男性支付信任成本,那男性在交易市场上被欺诈,这个成本又该由谁负责?
最终结果就是导致现在男女双方都对对方充满怨气,对立情绪不断升温,结婚率和生育率疯狂下降
归根结底,问题既不出在男方,也不出在女方。真正的问题来自市场本身。
为什么要假装不知道“女性专有价值”本质上是可以被交易,且一直在被交易的?
为什么要污名化“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过程?
为什么不能像看待男性出卖劳动力一样去看待女性出卖“女性专有价值”?
为什么不允许由市场经济规则对“女性专有价值”进行估价?
为什么拒绝对“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过程制订完善的规则,对交易双方进行保护?
为什么拒绝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双方,对违约和欺诈者进行惩罚?
难道不承认“女性专有价值”的价值,“女性专有价值”就真的没有价值了吗?
难道不承认“女性专有价值”可以交易,围绕“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就不存在了吗?
难道污名化“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过程,“女性专有价值”的供给和需求就会自己消失吗?
难道喊两句“男女平等”,男女双方在劳动力和生产力上的天然差距就能被抹掉吗?
不承认“女性专有价值”的存在,不承认女性在劳动力交易市场上的天然弱势地位,对女性将自身的“女性专有价值”变现的行为进行污名化,拒绝对“女性专有价值”的交易提供秩序和法律保障,拒绝惩罚“女性专有价值”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者,用各种方式逼迫/鼓励女性去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那么女性权利的保障就是一句彻底的空话。
凭什么非要让身负生育繁衍之责任的女性去和男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平等竞争呢?凭什么不让她们把生育繁衍的能力变现呢?
明明社会既需要男人劳动,也需要女人生育。但是现在的价值观却是男人靠双手劳动赚钱就是光荣的,女人靠子宫生育赚钱就是无耻的,难道这不是彻底的双标吗?
围绕如何让男人靠劳动赚钱,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仲裁机构和社会组织来监督和调节市场的运行。但是却没有一套对应的秩序来保障和调节女性靠子宫生育赚钱的行为,甚至某种程度上,社会甚至在否认和污名化这种行为。
这种做法名义上在保护女性,实际上却是在无形之中打压和贬低女性的社会价值,无视女性在生产力上的劣势,逼迫女性放弃原本擅长的“雌竞”赛道,去参与“雄竞”。无论对出卖“女性专有价值”的女性还是购买“女性专有价值”的男性都缺乏秩序保障,放任普遍存在的交易欺诈行为不断的破坏市场运行和男女间的互信。
这就叫彻头彻尾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