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的问题是,“不道德”的回报实在太大。
这个概念本身确实存在,在工作里一方有动机通过不诚实、不道德的方法获益,由他人承担负面后果,这个就是道德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有需要激励或者惩罚措施。
姚老师说的是激励,为了让这些人不要动念头,多发工资和奖金。如果从业者有机会贪污受贿的时候,想想自己有可能丢掉高薪的工作,可能就不干了。
听着没错,但发多少算多呢?
比如做IPO,一单业务几亿甚至几十亿的都有,如果由企业就是想顶着造假上市,收割股民。那拿出千分之几、百分之一这种比例来贿赂一下保荐的券商,并不过分吧。
毕竟圈钱一下子能搞来几个亿,未来股市上赚钱也不少,拿出几百万上千万打点一下,从坏人们的角度来说,划算。
再比如做投资的,面前摆了好几个企业都要股权融资几千万,选谁不选谁?实操里很多人给钱,百分之几的比例,也有直接给“暗股”的,也有几十万上百万不等。
哪怕是像券商分析师这种,不接触钱的。假设有基金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找上门来,说给我们说说好话吧,那也有几万十几万的辛苦费 。(券商分析师这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