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说,这“警情通报”还真有点意思。
不过长篇大论了半天除了“胖猫”去过谭某家看过她父母以外的事情真和“胖猫”姐姐说的如出一辙。
根据通报,要是没有“胖猫”跳江这件事,女方不会还那13.6万的,仔细算一下就能知道:79.9-(46.3-13.6-3)=50.2万(谢谢评论区提醒,一开始没看到3万),这数字和“胖猫”姐姐说的51万还真差不多。
谭某搞了这么多钱,最后警情通报还帮她洗白,顺道搞臭了“胖猫”姐姐,重庆公安这「春秋笔法」圣贤来了都得曰:“大善”。

编辑于 2024-05-20 04:00・IP 属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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