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的工作还是挺快的,检出部分样本呈诺如病毒阳性。结论就是:综合判断,此次事件系因诺如病毒感染导致的急性胃肠炎。区疾控中心现已对涉事餐厅提出暂停营业、终末消毒、健康教育等措施要求。
对食物中毒事件,需要多部门分工合作进行处置,疾控的主要工作就是查明食物中毒的原因,判断餐厅是否有责任。
查明食物中毒的原因以后就是追责、处罚、赔偿等问题。
经营者出售的食品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的,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具体的处罚和赔偿还是看后续认定情况吧。
发布于 2024-05-07 01:15・IP 属地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