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塌方事件也应该督办查处,很明显雨并不只下在一条公路上。
而且以高速公路的设计来看,一旦出现路面问题司机在夜晚根本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警示我们应该对全国高速公路的夜间模式进行全面修改。
相对的,建筑物火灾更容易建立多重防护,出现重大问题往往是多环节失职所致。建筑安全问题距离我们非常之近,而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譬如我最近就对漏雨导致电线短路漏电问题向应急管理局、社区提出紧急维护要求,结果没有一个部门解决。可见我们虽然有层层管理机构,却并没有起到足够的作用。
安全事故频发,隐患明显却无人问津,总是“亡羊补牢”。过于依赖单位自查,不深刻触动政府管理部门的利益是不行的。政府管理机构应该打破实质上的“铁饭碗”,不能以任何借口超然于事故责任之外,这样才能起到正常的管理作用。
发布于 2024-05-06 03:06・IP 属地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