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试图侵犯到员工个人权益的时候,员工应该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像题主问的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在社会中司空见惯了!毕竟我也是曾经经历过的过来人,在我的朋友中也有很多人真实遇到过这样遭遇。
那我的朋友们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是我,我是在2022年我大学毕业后第一个就职的公司,我的上级人员管理,她找我谈话说我不行我不适合干这个各种PUA或者给你升级工作困难,让你知难而退。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当时我的同事们直接告诉我,你不要害怕,你也没有错,你就每天照常正常上班,她(人员管理)并不能拿我怎么样,因为她根本就没有辞退我的理由!我当时也是每天正常上班,然后各个招聘平台投简历找新工作。
另外一个是我的一个朋友,她是直接收集证据,每天照常上班,后续直接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还是比较如人意的,但是这个过程真的还是比较漫长,但不管怎样,我支持每个努力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人,他们也是在为我们无数劳动者争取权益。
最后一个是我的一个大学毕业的弟弟,他是后来告诉我的,公司领导找他谈话,让他签署了一份类似于主动离职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他都没看)。唉,真是社会险恶,资本家无情压榨!资本家不给你谈感情的!这个例子也是提醒我们,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情,请你留个心眼子,找你谈话可以录音的,让你签字你婉拒,你就正常上班。
以下供你参考,来源于网络.
随意开除员工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例如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员工欺诈或胁迫订立劳动合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