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问下面应该有两个层次的内容,可以说,没有前面第一层次为基础,后面的谈论就没有意义吧。两个层次的内容:
1、当代社会背景下,两个人为何会结婚?往更基本的内容说,两个人为何会一起?这是价值判断,决定之后的好或者不好。
2、法律规定来说,结婚好不好?
一、当代社会背景下,两个人为何会结婚、会在一起:是两厢情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隐约已经在小两口的结婚当中,充当的无关轻重的作用了。
在自由恋爱的意识和影响下,两个人最终会登记结婚、走向婚姻的二人世界里,靠的是两厢情愿。我这里并没有对整个社会进行深入调查,但就我身边认识到人,两个会结婚,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相处(少则几天、几个月、多则几年),对于和这个人在一起、“结婚”,两个人是心理上是不排斥的。
已经极少数的人是在家里的全权安排下,然后被强行押着在一起、去登记结婚的。而那些“骗婚”、为了“钱财”闪婚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不应当列入其中考虑。
两个人结婚,是一件两厢情愿的事情。
两个人在一起,会发生很多事情,会生育小孩,会购置财产,在一起期间会有收入等,“两人在一起”法律称之为同居。那么,如何看待这些事情的好与坏,这个价值判断就很重要。生小孩好不好、两人一起或者一人单独购买财产好不好?两人都有收入好不好?
二、法律规定来说,结婚好不好?
前面说了,两个人结婚是男女本人都同意的,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结婚是好的。因为结婚的前提是这两个人在一起好。
那么从法律(主要是《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的规定,以下不再另行说明,直接表述为民法典-婚姻家庭)来看,挑重点的讲,结婚好,还是不结婚好?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一章 一般规定”这一部分告诉我们,结婚以后,会有“家庭”的责任,要形成家庭的概念,两人之后会有“近亲属”的出现。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二章 结婚”这一部分告诉我们,结婚是自愿的,登记结婚后,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三章 家庭关系”这一部分告诉我们,夫妻之间的家庭责任是什么,两人登记结婚之后,“收入”是如何作归属和处理的;两人与其他人亲属之间关系如何形成,又如何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这一部分告诉我们,夫妻感情走到尽到,或者不想“结婚”关系存在,孩子怎么抚养,父母与孩子的日常互动如何处理,夫妻财产怎么分割,一方有过错一方无过错的怎么处理,为家庭付出很多的一方怎么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五章 收养”这一部分告诉我们,夫妻二人如果不愿意自己生育或者没有能力生育小孩的,如何收养小孩子,形成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是冷冰冰的,能看得出来结婚是好还是不好的吗?
如果就我个人的看法,之所以要规定这么多内容,结婚也好,不结婚也罢,法律是为了约束、规范一个人的行为和想法,使他们懂得,“在一起期间,生育小孩,购置财产,有收入等”,无论两人是认为好还是不好,法律都规定在那里。你觉得这事项好,那结婚就是好的,如果你觉得这事项不好,那不结婚就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