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这个事情,我看很多人打了那个比方,但是其实那个例子是错误的。
有人说,你租了一个毛坯房,然后自己精装修了,想住好一点。结果房东这时候跑过来,让你加钱,房租按精装修的涨价了。
按这个例子来说,当地政府肯定是错误的。
可问题是,这个比喻本身就是错误的,这个事情不是这样的。
应该是这样,你租了一个毛坯房,约定好自住,然后你精装修了,装修之后你开了旅店,开始营业赚钱了,这时候房东不干了,跑过来要涨房租。
这才是真相。
所以先不提其他小问题,就本事件最重要的性质问题,关键是看两点。
第一点,现在这片地,究竟是什么地?土地性质是什么?是草地还是耕地?
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国家土地法就是这么要求的,什么地就必须做什么事情,不能改变。
你别说耕地一定比草地和林地好啊,不存在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是绝对错误的。
前些年我们退耕还林,还了不少,如果耕地一定比林地好,我们还林干嘛呢?
第二点,当初的合同究竟是如何约定的。
土地承包,当时合同上有没有写清楚,承包地块做什么使用。
如果没有写,那就打官司吧。
如果写清楚了,比如说这就是块草地,给你种草养牛的,你现在改种地了算谁的?
所以这个事情还真没有大部分想的那么简单,村政府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
最后说一下另一个问题。
不管事件本身性质如何,当地人员的管理素质,执法素质都不行啊,别说什么有待提高了,直接回家去吧。
有理说理,实在不行上法院。
你现在干的这叫什么事?
就算你觉得你有理,你也不能欺压百姓啊,更何况谁说你有理了?
有话不会好好说,不会利用法律?就这么粗暴的管理,谁能服你?
这些所谓的干部,做工作的方式和黑社会似的。
这就是当土皇帝当习惯了,已经无法无天了。
这还得了?
建议直接换一批吧。
对了,补充一句,其实这个事情和《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的那个情节有点类似。
那你猜猜在本次事件中,谁是高小琴,谁是丁义珍,谁是大风厂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