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国土三调。
卫星发现这块地是耕地。
20年前的合同,这块地是草地,用很低的价格承包30年。
从道理上,应该看合同上签订没签订,这个草地不让种地。如果没有这个条款,应该按照原条款执行。
如果有只准长草,不准种地的条文,那么合同无效,承包者失去承包权。
如果条文不清,那么村集体一方可以起诉,主张合同无效。让法院来判决。
走一审二审。
要求加钱,也应该是走了法律程序,原来的承包合同因为改变用途无效。
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按照耕地承包。
但是,承包方,可以主张对他已经投入的资产进行补偿,抵扣租金。还是走法律程序。
行政问题。应该是镇政府和村集体的问题。
不走法律程序,直接实施行政行为,破坏合同关系,这个做法风险很大。
因为你在银行里面的钱属于你。
你的房子属于你。
你的车属于你。
甚至你和你老婆的家庭关系。都是法律保护的。
如果这个法律保护可以随便一个行政命令就不承认了,然后暴力机构介入。
那就意味着什么都是不确定的。
我国搞法制建设这么多年,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编辑于 2024-04-24 10:06・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