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八年,提督贵州学政晏斯盛上了一道《奏为分督乡塾以端小学事》折称:
今府州县之学,取童生之通经书者充弟子员,既已言心、言性、言治、言化,虽曰弟子员,则固皆成人也,教职已耑董之。夫十室之邑、方里之乡、百家之保、十家之甲,莫不各随其村落之大小,各延师设馆以教其子弟。其教幼小之子弟者谓之蒙馆,教将成之子弟者谓之经馆。是其地固居然小学之地,其人则居然小学之人也,所谓不待建制而自足者也。独是乡塾之师,教之不得其法,入门一差,即终身难改。臣愚以为,州县四乡各有考居优等及优行之生员,俾为乡学长,就其附近所有之馆,现在所延之师,稽查而董率之。
他的大意是这些私学教化质量不行,建议利用优质生员去督办加强,重点是规范教材,排除杂七杂八的书。
雍正前批(关联的是奏報請定課式以裕人才摺,这两件是同一奏折,不知为何博物院分开展示):
此仍系书生常谈,无济实学,何可定式通行耶。
雍正后批:
总属迂阔之见,亦可不必。
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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