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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重庆等多地燃气费用暴涨,有观点称是因「燃气浓度被调低」,背后股东涉同一家公司,具体调查进展如何?

最新进展成都、重庆燃气背后股东涉同一家公司为什么会出现燃气费异常上涨的现象?记者致电成都市保利心语二期的供电单位四川联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称,“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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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原因不是气表有问题,而是浓度和压力,他们将浓度调低而使用时所需热量又不变,这样所用气量就大幅度增加;气压调低,在自然燃烧时,不能带入相应燃烧所需要的空气,气量也会增加。所以根本不怕你们对表的计量检测!你们都没找到问题的关键,表绝对没问题,问题出在燃气的质量和压力上,一方天然气加个百分之二三十空气只要压力达到都不影响燃烧,压力大表自然跑得快。一方天然气在标准大气压下约等于0.71公斤,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计量因该以质量来算,不能以方量计量。因为纯度不够,压力不够都会影响质量。如果表跑得快,又要达到燃烧值,只有一个可能,加入空气,加压,完全可以在源头做文章,天然气表显示压力和甲烷浓度就能消除疑,所以大家不要再拿表来说事了。

    既然不是气表的问题,那为何要大张旗鼓地对全市更换气表呢?我们可以发现,重庆燃气公司旗下服务用户高达573.8万户,只要稍微薅一点羊毛,都能带来可观的利润增长。果不其然,去年公司净利润就暴涨了824%。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经营的范畴,被指是在"赤裸裸地收割老百姓"。

    我们来看一下燃气更换旧表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77-2012)第7.5.1“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³/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

    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这里所说的10年,是指从燃气表首次安装日期起算,不是以房屋使用年限来计算,燃气表表身上一般贴有日期,可以看看自家的燃气表达到更换日期。

    很显然,重庆燃气的“旧表换新”是符合规定的。

    家用膜式燃气表的结构及性能给大家科普一下:

    膜式燃气基表主要由外壳、膜片计量室、分配阀、连杆机构、防止逆转装置、传动机构和计数器等部件组成。另燃气表应装有防止逆转的装置,当气体流入方向与规定流向相反时,燃气表应能停止计量或者不能逆向计数。再者燃气表附加装置是在基表上附加的可以实现相应功能的装置,允许在基表上装有预付费装置、脉冲发生器、工商业表二次装置等实现某些功能的附加装置,但是不能影响燃气表的计量性能。

    如何让燃气表跑的更快?在结构尺寸不变的情况下,无法让燃气表跑的更快,燃气表计数只跟薄膜的变化次数有关,本质上只跟体积有关,总之,机械结构上无法做手脚。

    1、提高压力会让燃气表跑的更快吗?答案是否定的。燃气表测的是体积流量,必须流过这么大体积的燃气,才能把薄膜挤到另一边,压力只要能推动薄膜即可,压力再高,薄膜运动的次数也不会增加。

    2、减小内部连杆和齿轮机构的摩擦力会让燃气表跑的更快吗?答案也是否定的,理由同上。

    既然燃气表无法跑的更快,那么为什么燃气费用增加了?我认为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供气压力降低了。

    根据理想气体的状态方程,PV/T=常数,其中P是压强,V是体积,T是热力学温度,在压力变小的情况下,体积会增加,本来1立方米的气,压力由40kPa降低到20kPa后,体积就会变成2立方米。

    供气压力降低后,燃气表测量的体积依然是准确的,但是由于上游供气压力降低,体积变大,导致下游燃气密度变小,也就是说燃气不禁烧了,你本来10分钟能烧熟饭,现在可能需要20分钟。

    总之,体积是变化的,质量是永恒的。

    编辑于 2024-04-17 14:38・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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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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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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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小狐为知友们带来深度报道。

    00:21

    【本文资料来源于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澎湃新闻、重庆发布、财联社

    燃气表“跑得快”!

    近日,重庆市民反映燃气表更换后计量收费增加引发热议。据报道,有市民家的天然气表更换后天然气用量大增导致费用翻倍,有市民表示家里今年3月份的燃气费用增加了5倍多,更有甚者,有市民发布视频显示小区停气后打开水龙头,燃气表仍在转动,惊呼离奇。随后,四川省多个城市的居民也反映存在类似的情况。

    其实市民更换智能燃气表后费用增多,这在国内并非孤例。此前,南京、宿迁等地也有类似事件曝光。


    川渝多地反映燃气费异常上涨 家里一年没住人却有燃气费

    据媒体澎湃新闻报道,从4月14日开始,成都多个区的网友关于燃气计费异常的投诉超过二十条,多反映更换新燃气表后,在使用习惯未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燃气表显示的用气量大增。4月14日成都郫都区一名业主称,从2023年开始成都燃气换了新的燃气表后,燃气使用量暴增,其通过成都燃气微网厅查询到家里2022全年燃气使用量为287立方米,2023年换新表后,全年用气量为445立方米,到了2024年,仅仅1至4月的用气量就高达595立方米。

    除了成都,在四川问政平台,四川南充、内江、自贡、绵阳、资阳、德阳、广安等地也有网友反映类似情况。

    4月14日,南充顺庆区一网友在四川问政平台反映,去年燃气公司换新表后,家里如以往正常用气,同样的用气方式每月费用却翻倍。“以前两月交一次,每次190元左右,现在每次交200元却还用不到35天。”同一天,内江市一名网友也反映,“自从换了新的表,那个天然气基本上比去年同期翻倍了。”

    绵阳网友反映“我是绵阳燃气集团用户,目前用了燃气新表,致使每个月费用高出2-3倍”。4月15日,四川资阳一网友反映,去年我家里的燃气表更换后费用大增。

    另据证券时报报道,4月4日有网友投诉称成都燃气乱扣费,其自称自己的房子1年没住人,却出现了燃气费用及违约金。

    网友反映后,相关涉事地均及时回应,基本口径系“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


    市民缴费增加重庆燃气净利润增824% 上涨真相到底为何?

    连日来,重庆市多个区县的居民对集中更换燃气表后燃气费暴增1倍左右进行广泛质疑。涉事企业重庆燃气集团官方微信及工作人员目前给出了解释,但仍未能解除公众疑虑。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显示,从2024年2月开始,即有市民投诉更换智能表后,在同样使用频度的情况下,费用较以往增加了不少。相关投诉市民涉及重庆市的江津区、高新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等多个区。

    这些投诉信息显示,新燃气表“跑得快”的案例,换表时间多集中在去年年底,也有今年2月份前后换表的。

    就居民的投诉,上述涉投诉区域天然气供应商重庆燃气集团方面解释称:一是旧表使用时间长了,老化了,计量不准确,导致换用新表后出现了“用气量剧增”的错觉;二是“旧表数据晚传了两个月,加上4月变动调价需要结算后的集中抄表,导致用户以为使用气量较以往增多”;三是上游中石化的供气价格上涨,重庆市发改委调高了气价;四是部分用户家的气管及接头处有轻微渗漏。

    2024年3月4日晚间,重庆燃气发布了该公司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达到了102.47亿元,同比增长17.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3亿元,同比增长22.79%。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四季度,重庆燃气净利润暴增824%,同期的卖气量仅增长0.69%。这一数据引发广泛关注。

    4月10日晚,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市民反映的燃气计量问题回应称,已约谈重庆市重点燃气企业,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开设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燃气表送检绿色通道。

    4月13日,重庆召开燃气计量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市民反映涉及燃气表更换后计量收费增加等问题进行回应。联合调查组已经进驻重庆燃气集团、凯源燃气等相关燃气企业开展调查工作。截至4月12日,共受理咨询和投诉7362件,目前正在有序核对和处理之中。同时,重庆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完成20多万户用户筛查,对用户用量增幅较大的,通过线上沟通、上门核查等方式,逐一进行复核,并及时解决。下一步,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收费确实有误的,将督促企业及时将多收气费退还用户。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英瑜表示,已经抽调重庆市场监督总队和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力量,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进驻重庆燃气、凯源燃气等重点企业,对燃气公司近3年的采购情况、销售台账、政府定价执行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核查违规收费、违反政府定价、抄表估算有误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闹的沸沸扬扬的重庆燃气事件,媒体大众日报评论称,居民燃气是民生用能,关系到千家万户,对待这项民生事业不能有半点马虎,更不能以不法手段攫取不正当利益。目前,网络上针对该燃气事件的揣测五花八门,大家呼唤真相尽早浮出水面。

    导致居民燃气费用上涨的真相到底为何?新燃气表是否存在计量问题?若有问题检测监管单位为何没有发现?远程抄表数据是否准确上传,是否存有猫腻?燃气公司利润暴涨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否多收了居民的燃气费?……这一系列的疑问都需要通过仔细详尽的调查,准确无误地向群众给出说法。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在文章《市民质疑“换新表后燃气费大涨” 舆论漩涡中的重庆燃气当如何破局?》中提到,重庆此次燃气费大幅度上涨,舆论第一时间将原因归结为燃气表失准,但重庆燃气集团在澄清公告中予以否认。还有观点认为,此次费用上涨的原因可能不是燃气表失准,而是重庆燃气集团将燃气浓度调低,压力加大,而使用时所需热量又不变,这样所用气量就大幅度增加。


    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报道截图


    新闻多看点:

    多地天然气价格上调 业内人士:城燃公司的营收有望增加

    据媒体财联社报道,4月15日起,莆田市发改委通知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据记者统计,2024年以来,深圳、成都、福州等多地发布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均有所上调。

    4月11日,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深圳燃气(601139.SH)、成都燃气(603053.SH)等多家城燃公司获悉,公司所在地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均有所上调。“3月22日我们就调价了,成都市六城区内执行居民气价的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成都燃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样,深圳燃气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地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向上联动调整0.31元/立方米,公司毛利空间有望得到改善。

    城燃公司这一波调价潮,与燃气顺价机制的推行有关。据天风证券统计,截至2024年4月,已出台价格联动机制文件或价格调整通知,涉及调整的市、县级行政单位达125个。

    据业内人士介绍,燃气顺价机制推行后,城燃公司调整燃气价格,不需要经过听证程序,会相对简便许多。“有点类似于成品油的价格调整机制,不过,燃气调价频率不会那么高,可能一年调整一次。”某城燃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镇江市发改委在燃气调价通知中特意解释了燃气顺价联动程序:“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镇江华润燃气公司向市价格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价格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燃气价格上调后,城燃公司营收增添几何?以深圳燃气为例,财联社记者测算,2023年深圳燃气仅在深圳地区城燃销量12.4亿方,以每立方米价格上调0.31元计算,公司有望增收近4亿元。此外,公司2023年在深圳以外地区城燃销量 20.9亿方,如果价格同样得以上调,公司营收增幅会更大。

    成都燃气方面,公司2022年销气量为16.5亿立方米,其中七成为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燃气每立方米调价0.16元来计算,公司一年营业收入可以增加近2亿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天然气价格高企叠加城燃公司顺价不畅等因素的影响下,城燃公司均面临一定的盈利压力。未来若有更多地方积极推进天然气顺价工作,叠加上游气源采购价格企稳或有所下行,预计城燃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恢复。

    另据第一财经报道,每年3月中旬至4月,以中石油为代表的“三桶油”(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都会在这时陆续发布年度管道气定价方案。作为掌握国内主要气源和气价话语权的上游供应方,该定价方案将深刻影响下游供气给终端用户的城市燃气企业(简称“城燃企业”)的采购价格,并将进一步影响城燃企业经营业绩及其向终端用户供气的稳定性。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获悉,中石油2024-2025年年度管道气合同总体定价方案已发布。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和销售商,亦是城燃企业保供的主力来源,其在国内的供气量中占比约六成,因此中石油每年发布的年度定价方案对行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搜狐《狐瞰》

    发布于 2024-04-17 12:01・IP 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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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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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燃气真的只有错抄和违规估抄、燃气计费周期混乱、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换表工作组织无序、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部分燃气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六类问题吗?

    答案是肯定不止,重庆燃气“违约金”也应该备受争议,既然重庆燃气分公司的燃气计费周期混乱,用户计费周期不统一,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和逻辑,凭什么收取违约金,这是让老百姓来为重庆燃气的错误买单吗?

    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了解到:2022年,重庆燃气集团开出了一张违约金高达108%的罚单。

    为什么会开出这么高的罚单呢?

    重庆燃气给的回答是: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客户签订的《天然气供用合同》约定的缴费周期,天然气客户应先用气、后付费,客户应按期足额交纳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支付气费3‰的违约金。

    重点在“按期”二字,既然计费周期混乱,按期二字又当何解?

    如果未及时缴费,重庆燃气会上门贴缴费通知单,但是缴费通知单也有遗漏的时候,毕竟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嘛,18名抄表员需要入户抄表的为14.1万户呢。哪怕没有遗漏,也会有“熊孩子”把通知单撕毁的可能,难道也要用户买单。

    重庆燃气有下发短信的缴费通知,可短信也不能100%的保证用户收到,这个运营商最有发言权。

    不光重庆燃气会有违约金,供水和国家电网也会有违约金。用户未缴费,三家都会上门贴缴费通知,如果用户逾期未缴将会如下处理:

    • 重庆燃气是直接产生违约金
    • 国家电网是中止供电
    • 供水是再次电话通知

    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重庆供水的做法:如果规定期限内未缴费,重庆供水会打电话人工通知欠费问题,并温馨提示,超过哪天未交会产生违约金。

    而重庆燃气没有这一流程,甚至连短信通知都没有,重庆燃气在用户未知情的情况下收取违约金是否合法合规呢?

    看到违约金的问题,我从重庆燃气微信服务大厅,将近三年的账单导了出来,计算后发现:

    1、有三笔违约金记录,最大的是22.29元,违约金占比17.76%,最小的是0.45元,违约金占0.30%;

    2、违约宽限期是30天左右,也就是说从抄表日期往后延30天是不会产生违约金的,而超过30天后开始按天计算违约金,按照这个逻辑我计算的违约金1与重庆燃气计算的违约金是一致的。

    为了方便想各位网友,算出自家的违约金情况,可以参照下面的公式计算:
    违约金=金额*0.003*(缴费日期-抄表日期-30)

    看了下,我家的近三年的燃气缴费数据,燃气计费周期最低是47天,最高是72天,平均60天一次抄表,燃气计费周期混乱,确实让人捉摸不透,在这种情况下让用户缴纳违约金确实不妥。

    重庆应该不止我一家有违约金,估计很多用户或多或少都会有几次违约金,这些违约金加起来应该不少。由于大部分人都是在微信生活缴费里缴纳燃气费,而缴费时只有显示燃气费,也不会显示违约金,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扣违约金。

    综上所述,希望重庆燃气能给老百姓解释一下违约金问题,并且以后能像重庆供水那样,打电话温馨提示用户欠缴,超过哪天未交会产生违约金的情况,如此老百姓也会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

    发布于 2024-04-21 04:49・IP 属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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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居喵喵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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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成都买水军为燃气问题洗白?评论清一色两地账号,话术相似

    最近重庆、成都燃气费暴涨的事情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有人用了20天燃气,竟倒欠燃气公司1.7万元;



    还有人家里两个月未住人,竟不知不觉跑了500多立方气;



    更有人燃气费一个月暴涨至6000元,比工资都高了。



    燃气费暴涨的网友大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才更换的燃气表。于是网友怀疑,这个问题莫非就出在新的燃气表上。

    就在众网友议论得热火朝天,质疑和谩骂声都快把两地的燃气公司淹没时,此事总算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和调查。

    就在昨晚,两地先后发布调查结果。

    确实存在错抄和违规估抄、计算周期混乱等等问题,多收的燃气费也都退还给了用户,并对燃气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



    但随后网友发现,这两份通报也太相似了。

    尤其是后发的成都燃气问题调查通报,简直就是重庆版的一比一翻版,只是将地名等信息做了下更改。

    更可笑的是,两地疑似买水军为自己洗白。



    起因是有博主在某社交平台发了关于成都通报燃气问题的博文,评论区立马涌来大量IP地址为四川的网友为成都洗白、点赞。

    有夸赞相关部门处理速度快的;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老百姓的问题放在了第一位。”

    “民生无小事,成都反应迅速,必须点一个赞。”

    “反应及时,有错就改,让成都百姓放心。”










    还有现身说法,表示自己小区已经在整改的。

    “我们小区在进户抄表呢,规范得很嘞。”



    话术相似,并且IP地址都是四川,把网友都看尴尬了。

    点进去这些留言的网友主页一看,要么什么东西都没有,甚至连头像都没来得及设置。









    要么上一次发博距今已经过去很久了,实在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些人此次留言,都是安排好的。





    重庆也是一样,同样有博主在某平台写了一篇关于重庆燃气问题的文章,阅读量只有两三百,但评论却有88条。



    而且评论的网友IP地址都为重庆,用着也是跟刚刚四川网友一样的话术,疯狂洗着文章的评论区。

    有为重庆处理速度点赞的;

    “重庆雷厉风行又有担当,相信发展会越来越好。”

    “查得好,查得深,重庆担当重庆态度。”

    “有问题就解决绝不敷衍,重庆扎起。”











    还有现身说法的。

    “本地人拨打12315投诉,立马就有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态度认真。”

    “遇问题拨打12315都能得到有效解决。”



    并且这些网友的主页也都干干净净,像是才注册的账号。

    这两件事情凑在一起,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官方安排了水军,故意在评论区如此留言,为两地洗白。













    其实调查结果出来后,只要好好处理问题,实实在在地为大家解决问题,大家并不会一棍子打死所有。

    但官方特意安排水军在评论试图洗白自己,给其他地区的网友刻意营造一种一切喜气洋洋的表象,实在有些欲盖弥彰。

    大家怎么看?

    发布于 2024-04-20 23:13・IP 属地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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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舟Tai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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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财政没钱了,只能靠偷了,没偷着,下一步只能靠抢了。

    发布于 2024-04-21 10:42・IP 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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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笨
  • 2 个点赞 👍

    (本文约4700字)

    获得高利润是公司实现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的关键措施,获得高利润有两个途径:第一,提高营业收入;第二,降低成本和费用。2024年4月,川渝燃气“燃气表跑得快”事件火遍大江南北,川渝燃气是以提高营业收入获得权益保值增值的创新引领者。

    川渝燃气提高营业收入很快,但涉及的客户群广,一旦出现负面事件,社会影响太大,提高营业收入的方法就“昙花一现”了。相比川渝燃气,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获得高利润的方法低调、长久。

    事件

    2017年1月,我公司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服务期24个月,咨询服务费分五次支付。2017年8月,项目组提交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之后,项目组根据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修改意见多次修改工作成果,并多次远程答疑。除了合同约定的工作,项目组还帮助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完成了36项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见表1。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于2017年2月支付首款,于2017年12月支付二款。

    表1 合同以外的工作

    2020年1月,合同期满后一年,我到市北区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B座拜访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询问余款事宜,表示:如果不支付剩余三笔款,可以签合同中止协议(并非公司真实意图,意在试探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付款意愿)。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答复:方案呈报上级主管单位交通委未得到答复,承诺交通委批复后一定支付余款。

    2021年1月,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以本公司划转到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青岛城投”)为由,要求签中止协议,不再支付余款。我们被迫接受。我起草《中止协议》时,最初的中止原因是“因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至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不认可,要求改为“合同到期”,其实,早在2020年1月我去催付余款时,合同已经到期一年了。同样是以合同到期不付余款中止合同,咨询公司提不管用,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提才好使,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们公司实行“0底薪”,项目组成员的收入全部来源于客户回款。而且,公司实行“项目保证金”制度,项目结项之前,对项目组成员只支付基本工资。我们之所以接受项目中止,主要原因是这个项目拖得太久了,希望尽快办理结项流程,这样才能释放保证金,给自己发工资,解决生存问题。另一个原因是:当时我正在做别的项目,如果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不中止,就要法律诉讼,旷日持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结果,会影响当前的项目工作,而且结果也未可知。那时,每两个项目之间间隔的时间并不长,尽快结束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项目的遗留问题,可以全心投入别的项目,只要不遇到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这样的客户,是没有生存问题的。

    但,随着经济环境恶化,咨询项目越来越少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在对咨询工作成果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拒绝支付余款的行为给项目组成员造成了严重影响:我被公司劝退(项目不回全款,属于项目负责人工作重大失误),我和项目组成员损失了应得的工资收入,进而影响家庭生活。

    2024年3月8日,我来到青岛信访部门,希望纪检部门帮我解决生存问题。《信访登记表》的诉求是这样表达的:为落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青岛国有企业诚信、担当的社会形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基层员工的民生问题,请纪检部门主持公道,协调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向我们公司支付余款及滞纳利息。信访部门答复说会转交青岛城投处理。3月20日,我接到电话号码为1396970****的来电,自称是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履行信访工作要求,向我传达受理意见。且不说受理意见一定达不到我的诉求,答复主体就很让我吃惊。

    4月15日,我再次上访,《信访登记表》阐明:我之所以再次来访,就是因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侵害了我之前任职的公司和项目组成员的利益,我和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希望纪检部门介入,践行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弱者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和国企合规建设。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传达受理结果,如同“被告向原告宣读判决书”,被告担任法官,判决结果怎么能公平???所以,我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也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请问:哪个部门或个人决定让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作为受理人?这样的受理流程如何体现公正???因此,我严正提请纪检部门以公正的原则重新处理我的要求!答复我本次来访的部门一定不能是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任何部门!!!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这种情况应该走法律诉讼。我知道法律诉讼是走不通的,因为我们公司签了中止协议,而且,我上访的时间和项目中止的时间差也超出了诉讼时效。几天后,我再次收到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来电,答复内容与第一次相同。

    “罪己诏”

    回款有罪,罪在朕躬——痛定思痛,回想上述经历,主要是因为我们too simple、too naive。

    项目组驻场工作期间,在和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一次讨论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的人对我们说:你们入场就收到首付款,我们很多供应商是0首付提供服务。几年前为我们提供“事改企”服务的公司,现在也没结全款(语言大意,非原话)。言语之中充分体现了“欠供应商的钱”理所应当、心安理得。现在回想起来,如同一位“成功”的渣男说:我以前玩弄异性都是免费的,只有你,一开始就让我掏钱了,你就知足吧。收到首付款后入场工作是管理咨询的惯例,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首付款也是常规比例,并没有特殊之处。

    在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项目之前,我们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都尽心尽力,将心比心,客户从没发生过拖欠咨询费的情况。所以,我们simple地认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作为国企,也会按时结清咨询费。项目驻场工作期间,赶上我父亲82岁生日。虽然距离老家只有200公里,但为了项目工作,我没有回老家为父亲庆祝生日,现在想来,悔恨不已!!!另外,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项目需求信息是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董事长私交很好的一家培训机构介绍的,加上这层关系,我们觉得不会有收不到咨询费的风险。所以,我们在驻场工作期间,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提出那么多合同以外的要求,我们都及时响应并满足。直至2020年1月,我们依然naive地相信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付款承诺。殊不知,我们正在一步步迈入陷阱。

    2023年9月1日,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搬迁至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写字楼,但每次从锦绣大厦经过,我都会想起2020年1月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在这座楼上信誓旦旦地承诺结清余款的情景,想起马克思《资本论》的那句话: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图1 锦绣大厦
    图2 锦绣大厦B座
    图3 锦绣大厦B座大厅

    建议

    1. 股东
      股东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应该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权益保值增值的贡献颁奖,而且推广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成功经验。只是要低调,不宜对外宣传,原因,你懂的……
    2.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
      牺牲这么多供应商的利益,而且能处理得合法合规,叹为观止!不仅使权益保值增值指标应该完成得非常好,而且,与川渝燃气相比,措施更加低调、长久。付出就有回报,青岛城投有13家直属企业,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双星集团。2022年,青岛城投有5位副总经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董事长曹勇是其中之一,双星集团的董事长不在其中。
      “青岛大虾”一次只能为股东创造数百元收入,而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一次可以为股东创造数十万元的利润。天壤之别!而且,“青岛大虾”很容易引来工商部门,“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代价巨大。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即使引来司法部门,也仅仅是支付本该支付的剩余的服务费;如果让供应商签了《中止协议》,就是拿到了“丹书铁券”,法律、“315”也无可奈何。叹为观止!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继续践行守正创新的价值观,开发新的权益保值增值措施,恪守权益增值保值的初心,在权益保值增值的路上砥砺奋进,续写辉煌。
    3. 历史供应商
      我们(项目组)作为历史供应商,是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权益保值增值的间接贡献者之一,要吸取教训: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完全是两码事,股东背景不代表客户一定诚信守约。我们以专业服务为生,服务费,对于客户只是支出预算的一部分;对于我们,是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救命钱。吃一堑长一智,谋生之路本已艰难,切莫再掉进相似的陷阱。
    4. 未来供应商(本文首要目标读者)
      幸福时的零食有可能成为困难时的救命粮,居安思危,一定要重视业务兴隆期间的每一笔服务费,在业务萧条时期,才能体现出它的重要性。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合作之前切勿盲目乐观,否则有可能签合同时空欢喜,最终沦为“勒紧腰带帮着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奔小康的难民”。第一,最好是开始工作时就收全款,“天下付款,唯拖不破”,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拖”字诀独步商界,未逢对手。第二,如果不能一次收全款,要在合同中约定付款的期限,而且约定滞纳金。第三,如果不能一次收全款,千万不要签“类《南京条约》”的“中止协议”一类的文件,在做好第二条的基础上,尽快进入诉讼程序,同时,要有经济基础和心理准备,用于解决诉讼期的生存问题。第四,一旦签了合同,您与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只是甲乙方关系,不要奢望中间人会发挥积极作用。
      为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工作期间,如果遇到家人重要的日子,要分清哪是熊掌哪是鱼——亲情是永远的,客户的服务费只能解决一时的生存问题。
    5. 续单要谨慎
      对于项目制的行业,客户续单通常是利好消息。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合同服务期间,我们对接了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本部和下属公司的项目需求,有综合办公室主导的企业文化、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咨询需求,都没有成单。
      现在想来,塞翁失马。如果成单了,大概率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我们损失的可能不只是一个项目的三次余款了。
      如果供应商在青岛交通发展集团遇到类似的“机会”,切勿盲目乐观,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6. 介绍项目需求信息的培训机构

    通常,需求方和服务方都是自己的朋友(至少是熟人),牵线成功了,自己可以赚到信息介绍费。本是皆大欢喜之事,也要慎重,关键是要了解双方关键人物的职业道德和人品,不要成为满怀热情地帮助需求方“坑”服务方的悲剧制片人。

    驽钝之疑

    1. 青岛城投
      信访部门回复会把信访内容转交青岛城投,由青岛城投回复处理结果。但从我接到的两次电话回复看,青岛城投并未回复我。是信访部门搪塞我,还是青岛城投不按规范的纪检工作流程工作???
      假如,我收到的回复电话是青岛城投打来的,即使是相同的回复内容,我也不会有“被告宣读判决书”的不公平感。
    2.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

    核心价值观不是口号,而是企业领航人的价值观体现,也是企业行为的底层逻辑和规范。青岛交通发展集团的核心价值观是“守正创新,聚合共赢”。守“权益保值增值”之正,创“权益保值增值措施”之新,我不仅看到了,而且“有幸”为提升青岛交通发展集团利润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我不理解“聚合共赢”的含义:聚合谁?应该不是供应商吧?供应商好像没有赢吧?如果是聚合客户,那么青岛交通发展集团作为供应商,它的客户是如何对待它的呢?如果青岛交通发展集团能从每一位客户那里按时收到全款,那么,它真是幸运的、永远的赢家。

    声明

    1. 上述内容完全真实!
    2. 为避免蹭流量嫌疑,在川渝燃气事件发生一年才发布本文。
    3. 发布本文仅是个人观点和行为,与公司无关。
    4. 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是个体行为,不代表客户群体。供应商与客户是鱼水关系,按时全额付款的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尊重客户,珍惜为每一位客户的服务机会。绝大多数客户理解我们项目周期的重要性,不提合同以外的要求,使我们按时结束工作,圆满完成公司对项目组的考核。多年前结束的项目,客户与我们依然保持联系。通过一个项目,很多客户与我们成为朋友。这些客户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按时足额付款,他们才能代表客户群体。非常感谢诚信守约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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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gwei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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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重庆燃气董事长车德臣被免职?

    https://stockdata.hexun.com/gszl/p600917-8801622749.shtml

    车德臣2006至2011任富阳华润燃气总经理,带领公司扭亏为盈,年销气量增加十倍

    13-21年任成都燃气总经理,21年至今为重庆燃气总经理,24年4月被免

    21年接车德臣做成都燃气总经理的是殷小军

    发布于 2024-04-20 16:33・IP 属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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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us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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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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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4-04-21 21:57・IP 属地广东· 24 次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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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利老海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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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害

    发布于 2024-04-22 13:17・IP 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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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乎用户8Gu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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