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权责颠倒的事情,这种事情在中国发生频率非常之高。
就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就是,对于自身权利的一部分让渡,这不是一个责任,从而不是义务,它只是一种情分的。所以很明显符合那句话,愿意让度那是情分,你得感谢人家。但是不愿意让渡,那是本分,你不能说三道四。
但是在很多时候,会出现权责的颠倒。
譬如说对于一场灾难以后,民众不会去问责政府,实际上救灾恰恰是政府的责任。而民众此时会问责企业家,但是实际上企业家捐不捐款本身却是一种权利,而不是责任。
归根到底,就是私人和公共生活的混乱,群己权界没有被清晰地区分开来。
另一方面就是很多时候,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某种弱势道德群体之中,也就是善(good)和权利(right)也是混乱的,由于中国没有一种权利意识,而只有道德意识,所以往往会占据道德优越性来反对权利。
比如说对于某些弱势群体,就会强调善先于权利,而不是权利先于善。强调弱势先于普遍性的自由,而不是相反,这些东西都是破坏最基本的权责统一原则。最终导致就是一地鸡毛。
发布于 2024-04-16 12:35・IP 属地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