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二字,对一般人来说,还是比较有神圣性的,但近年来的种种新闻,已经把法律的神圣性基本快丢光了。
第一,仅仅因为身份不同,就能出现同罪不同罚的情况;
第二,法律系统的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因个人好恶、利益,就敢任性处置;
第三,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却不受制约、监督;
第四,近年来甚至公然修改法律、解释,将各种不公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合法化;
所以,在当前法律已经明显和大众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再试图从法律角度解读某某事件,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种法律,根本就不是为人民的利益而设。
发布于 2024-04-18 15:36・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