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扯女方衣裤致其当众裸露,男子因「强制侮辱罪」获刑 5 年,从法律角度如何解读?
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戚某强制侮辱案引发关注。2023年6月24日8时许,戚某因与被害人吕某(女)...
- 24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法律二字,对一般人来说,还是比较有神圣性的,但近年来的种种新闻,已经把法律的神圣性基本快丢光了。
第一,仅仅因为身份不同,就能出现同罪不同罚的情况;
第二,法律系统的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因个人好恶、利益,就敢任性处置;
第三,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却不受制约、监督;
第四,近年来甚至公然修改法律、解释,将各种不公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合法化;
所以,在当前法律已经明显和大众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再试图从法律角度解读某某事件,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种法律,根本就不是为人民的利益而设。
发布于 2024-04-18 15:36・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隐言 - 8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独美 - 6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信不信如果是女的撕扯男方衣服导致裸露,连5天拘留都不用,甚至道歉都不用。
如果男的要求道歉呢,社会舆论会谴责他:你个大男人能不能大度点……
法律荒唐至此,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发布于 2024-04-18 07:09・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明月松间照 - 44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别删啦我怕 - 1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宝宝巴士维修员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军师中郎将 - 612 个点赞 👍
前两天把自己脱光了进商业中心的女子,是否形成了对观众的“强制侮辱罪”,是否适用于刑法?
还有女性彼此之间在公共场合剥下衣服的,是否适用于强制侮辱罪?
还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发布于 2024-04-18 07:3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60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杜小白 - 519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白衣战神冷锋 - 22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吕老怪 - 16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真实姓名 - 12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星运 - 11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信则为假 - 109 个点赞 👍
请问网上各种原配当众打小三和扒光衣服的,学校女生对女生羞辱霸凌的,都有处理吗?
还是说处罚只针对男的对女的?
女的对女的或者女的对男的,就没事了?
那么请问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发布于 2024-04-18 09:37・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不二 - 9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Kino - 7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柳梦璃的璃 - 70 个点赞 👍
当前92个答案。高赞1000多。
我就问一句,大家只看标题就开始输出的么?
撕扯吕某的衣裤致其身体完全裸露,强行将吕某拖拽到店门口的马路边上,并当众对其言语侮辱、呼喊行人围观,持续约十几分钟。
我不懂法律,只是看了一些回答后,大受震撼。
发布于 2024-04-18 10:1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鱼骨 - 5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fllght - 56 个点赞 👍
我们这有一个女的带家里人去捉奸,然后拍了个扇小三耳光的视频发在朋友圈。然后小三告女主侮辱罪,调解赔偿了10万。然后女的告男的离婚要求男的赔偿加补偿十万。最后男的说就用女的那十万抵消行不行。被我骂回去了
发布于 2024-04-17 14:04・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未寒夜 - 53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莫等闲 - 51 个点赞 👍
不是,董志民一共都才判了多少年......
裤子掉了预期造成的伤害和过失致死的预期伤害一样了
查看全文>>
御空 - 3 个点赞 👍
判轻了,这妥妥的反革命罪,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查看全文>>
还大家看电视 - 0 个点赞 👍
2023年6月24日8时许,戚某因与被害人吕某(女)产生情感纠纷,遂至吕某经营的店内,要求其退还二人交往期间送给她的财物等。在遭到吕某拒绝后,戚某对其进行殴打(经鉴定为轻微伤),撕扯吕某的衣裤致其身体完全裸露,强行将吕某拖拽到店门口的马路边上,并当众对其言语侮辱、呼喊行人围观,持续约十几分钟。
当天,吕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两天后,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立案侦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仓山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该案。结合被害人吕某衣着裸露被殴打的视频已在网络上小范围传播的情况,建议公安机关做好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避免因视频继续传播对被害妇女造成二次伤害。
同年7月3日,公安机关以戚某涉嫌强制侮辱罪向仓山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仓山区检察院指派女检察官办理,同时联合妇联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吕某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照片中吕某右眼眶、手臂、大腿存在多处挫伤,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固定伤情鉴定,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出警视频、手机视频等。后联合公安机关多次走访案发地点,向街边商户及来往群众了解案发情况,进一步夯实证据链。7月7日,仓山区检察院以戚某涉嫌强制侮辱罪对其批准逮捕。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戚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戚某对于给吕某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悔罪,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戚某辩护人提出,本案犯罪情节较轻,延续时间较短,且围观路人较少,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对戚某从轻处理。
公诉人答辩指出,戚某以暴力手段侮辱被害人吕某,殴打吕某并强行撕扯其衣裤致其身体完全裸露。戚某不顾吕某裸体状态仍将其从店内强行拖拽到店门口马路边并对其言语侮辱、呼喊行人围观。案发时间为上午8时许,来往人流量较大,戚某在公共场所当众侮辱妇女,致使吕某被侮辱的过程被在场的众多人围观,其被侮辱的视频在网上传播,为不特定多数人所知悉。戚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强制侮辱罪判处戚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决戚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050元。宣判后,戚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发布于 2024-04-15 12:11・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小迷糊 - 0 个点赞 👍
冲动是魔鬼!
从法律上看,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侮辱行为,法定刑量刑起点即是五年,最后判决五年,已经是法律幅度内最轻的判决。
被告人直到庭审才认罪认罚,并且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仅赔偿了3050块钱,在视频已经小范围传播的情况下,能做出这个判决实属不易。推测本案被害人可能有一定过错。
但是,还是理解不了被告人的这种做法,一时出气,换来五年牢狱之灾,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划不来。
其实想索回财物,还有其他的办法。如果财物数额比较大,对方不给的话,完全可以上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也会支持一部分的。何至于闹到这个地步!
编辑于 2024-04-15 12:55・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法律小仙 - 1234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有所不为 - 582 个点赞 👍
判决
关于量刑有几点疑问
1 女性对另外一个女性殴打,扒光衣裤长达十几分钟,也完成了所谓的上述伤害
比如打小三,请问,依法判决了吗?
2,一群女性对另外一个女性殴打,扒光衣裤
有的长达一个小时,同样造成了伤害
比如,熟知的校园霸凌,又依法判了吗?
3,我们熟悉的某天一,轮流发生关系的案子
最高的好像就判了五年,又是什么法律标准?
量刑标准又是如何界定的?
恕我愚昧,
从法律角度,已经无法判断了
发布于 2024-04-18 06:22・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天命 - 411 个点赞 👍
刚刷到个浙江女的在大街上诬陷一男性摸她下体,把男的衣服给脱了 一边骂一边揪男方的耳朵扇巴掌,男的坐在地上在辩解,警察来了女的也不放手 甚至攻击警察。
结果带到派出所后,女的承认没这回事,经常过调解后双方离开。
如何从法律解读这事?
发布于 2024-05-09 13:15・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insuit - 40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青春像流星般划过 - 347 个点赞 👍
家暴致死一般2-7年,来个5年都算重的了,强奸罪,如果是强奸一人,一般判3-6年,这扒衣服5年?
哦,原来是咱们福建的啊,不稀奇,不稀奇
之前咱不还有个妇女可以查丈夫财产的规定嘛
有网络大法官要求我指出量刑标准
我这里说的的参考依据是刑法的
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刑法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外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2017年4月1日实施。
1、量刑标准:
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编辑于 2024-04-19 08:05・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鸡酉酒 - 34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狂人霍尔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