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回答

女律师为农民工讨薪被捕,真实情况到底如何?你如何看待?

活成一束光
3个点赞 👍

摘要:三个知情与否?诱发律师执业三个重大警示!

其一,公开的信息显示,高丙芳提起讨薪诉讼前,包工头已经实现了工程款(含工资)的在先判决,且高系“明知”,有关“法律白条”的观点显然无法解释其后续诉讼行为的过错;其二,有关高丙芳在诉讼前对于垫付工资事实是否知情?答案存在巨大争议。但从执业的角度,高当然有义务向其委托人核实是否垫付的事实;其三,高在整个诉讼程序中对于垫付是否知情?答案是知情!即在二审期间包工头米某已经向其明示垫付事实,但高选择出具法律论证书的方式,继续了诉讼行为,该节点应是高阻却“虚假诉讼”的最后机会。

当然,从刑法的谦抑性与目的性角度出发,对于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善意行为苛以重刑,是否涉嫌机械执法,又将带来怎样的社会导向?希望本案的判决书、辩护词和上诉状尽快公布,以便法圈更进一步探讨。


萌夫律师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