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就在于,是否为农民工讨薪。
在本案中,对原告农民工,并不欠薪。
而是他们的包工头,没有拿到施工款。
在建筑行业中,层层转包非常常见,垫资施工更是屡见不鲜。
有资质,有资金的大老板们只赚个“中介费”,垫资风险、施工质量全部由小老板们承担。

法律明确规定了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也设立了保证金制度。
分包商的农民工,也可以向总包方和欠施工款的发包商索要薪资。
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些小老板们是知道的。
但是,不垫资,就拿不到业务。
不垫资,农民工都不愿意干。
但是他们垫资后,索要工程款,只能依据分包合同,找上家索要欠付款,还可以主张总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判决是有风险的。
一是法律对于农民工和包工头的保护力度不同。
二是包工头不愿意得罪上面的大老板们,得罪了就意味着以后很难接到业务。
所以,以农民工的身份起诉,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既不会得罪人,还更容易拿到钱。
《农民工工资保护条例》

但是,本来是原告的,摇身一变,变成被告。
他提供的薪资单是认定基本事实的重要证据。
在作为被告的时候,他是没有故意增加薪资的逻辑的。
但作为原告的时候,他是有动机的。
所以证据真实性的核查力度显然不同。
这起案件中,就出现了几个从未在这个项目中工作过的农民工。
这些钱最后是谁拿?显然是包工头。
所以才出现了抓包工头,而不是抓原告农民工。
如果这都不算虚构事实的话,什么才算呢?
再回到律师本身的业务来说。
大有为律师喊冤的。
律师也坚持自己是受了蒙蔽。
包工头怎么知道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更容易回款的?
授权都是自己助理找农民工签的,只有几个人的是包工头提供的。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原告的诉求不问的吗?只听作为被告的包工头怎么说?
甚至接收包工头的提供的原告授权。
律师费是谁给呢?
这些问题经不起推敲。
律师一看案子有问题,一般都会找个理由躲了。
但有的律师,是主动接这类案件的。
因为费用高哇。
所以问我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的答案就是:
钻法律空子没钻好,擦边进了圈。
包工头一时贪心,本可正当维权,却被抓。
律师,看看他的代理合同,费用是多少,谁给,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而通过这个案子,也反应了现在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资本剥削已经非常严重,限制层层转包,层层扒皮,限制将大公司的矛盾转化为劳动者和小劳务商的矛盾,才能避免资本高枕无忧,底层拼命厮杀,才能真正保护底层人民。
这种现象不仅体现在建筑行业,还有外卖,家政,网约车,运输等行业。
底层不懂法,看不懂合同。
即便看的懂,他们也没的选。
因为不同意,就没有工作。
通过立法保护底层劳动者和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倒逼有实力的大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而不是提升甩锅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