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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的时候,一家经营实业的顾问单位跑过来咨询,问的问题是如何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限制。
原来他们企业生产分为淡季/旺季,如果一线工人都长期雇佣,则成本过高;频繁解约,又有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压力;都用劳务派遣呢,好是好,但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要么违规违法,要么人数有限、难堪大用。
所以说你看,压榨劳务派遣人员不是没有解决方案,早在2014年,人社部颁布的法规中,就有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的规定。
新闻中提到的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在2022年的官网简介中提到其雇员不足200人,40人的劳务派遣团队显然是超标的。
为什么新闻中这家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可以不适用呢?
让我们回到《暂行规定》第二条,以及当年人社部的答记者问[1]:
问:《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本规定没有将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哦,因为这家医院是事业单位[2]。《暂行规定》的限制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2014
呼和浩特40余名护士集体被辞退,院方回应「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已到期,正常解除关系」——2024
以上
参考
编辑于 2024-04-14 04:45・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