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务派遣是一种非常薛定谔的工种。
所谓的劳务派遣我们可以认为就是临时工,只不过是受劳动法保护的有合同的临时工而已。用人单位、雇员,公司的三方协议,用人单位和雇员约定好工资,每个月把工资和保险等打到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代缴各种保险。
劳务派遣是利好三方的一件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因为有了第三方,可以少担很多不必要的责任,省了很多麻烦;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主要就是依靠这个中介服务赚钱;对于个体来说,劳务派遣合同更正规,被辞退了还可以走劳动仲裁领一笔不算丰厚的赔偿金。薛定谔之处也就在于此。
每次发生大规模的辞退劳务派遣,都会引起相当多的麻烦。我们县类似的情况也发生,也是类似医院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他们不管合同,就单纯的认为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这么多年,我就是「正式」的,现在给我辞退了我就要去反映问题,政府就要负责我的后续再就业问题。
整个这个事从法理上没啥问题,但因为这种事情一定会有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情的产生(你看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知乎话题了),所以才会有医院积极回应诉求,主动沟通解释之类的说法。
归根结底就是,单位没钱了。5年时间内有序清退劳务派遣人员,这是各省各地区都在积极推行的政策。我们这边的原则是到期可以续聘,但如果雇员解聘不可以重招。
用较为缓和的方式,分阶段的,温和的清退劳务派遣。
这个事,医院做的没错,就是有点用力过猛。
发布于 2024-04-13 19:33・IP 属地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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