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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国务院意见:“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

Surmetal涌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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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股民们听了十多年,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这十多年来,严厉打击各种违规坚持的措施,早就出了不少,但说到实际效果,貌似屁用没有。

如果,这次真正想要保护投资者,想要拯救破船不断下沉的大A,当务之急,是必须——

重新定义大小非禁售期!

为什么?

因为全面注册制后,愈演愈烈的大小非减持,就是大A的夺命杀手,即使贝莱德也招架不住。

贝莱德,全球最大的跨国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高达9万多亿美元,总部位于美国。

2019年,成为首批获得中国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外资机构之一后,贝莱德推出了中国私募基金产品,其规模迅速扩大,一度达到数百亿元人民币的水平。

然后,4年不到,贝莱德就灰溜溜地撤离了大A。

其临别留言,一度全网争相传诵——

买不完!根本买不完!再买下去公司就是我们的了!我们以为他们上市是为了企业发展,谁知道他们是想卖公司!



贝莱德口中的“他们”,就是大小非。

大小非是中国股市的特产,其原意,指原始大股东和小股东手中的非流通股,最严谨的说法,叫法人股。

在2005年股改前,大小非是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只能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的严格规范下,在法人股股市场上交易。

2005年的股改,让大小非在给予二级市场流通股持有者一定补偿后,获得了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的权利。

至于2005年股改后新IPO的股票,其实已经没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大小非,因为原始大股东和小股东手中的股票,禁售期满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

划重点——

以前的大小非,是真正的大小非,因为大、小原始股东持有的股票,禁止在二级市场流通。

如前的大小非,只是所谓的大小非,因为大、小原始股东持有的股票,最多两年的禁售期届满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

不仅如此,在禁售期还没满之前,他们还可以借给证券公司,让证券公司提前帮他们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



大小非禁售期届满后,就可以自由流通,本是国际惯例,为何偏偏在大A就成为了洪水猛兽,连世界第一资产管理公司也吃不消?

因为一家正常的公司,IPO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募集充足的研发和流动资金,并以此为基础,让公司发展壮大,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

公司的大、小原始股东,因为看好公司的未来,大都不愿意将手中的股份大量卖出,更不愿失去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而中国的绝大多数公司,尤其是所谓的民营企业,其IPO上市的目的,在股改前是为了圈钱给公司续命,在股改后不仅要圈钱,还要把自己的低价原始股高价卖给市场。

至于公司的那些无限美好的前景,都是精心虚构的海市蜃楼,其目的,就是为了超高溢价发行股票、疯狂圈钱。

所以,贝莱德在大A的另一个切身感受是——

这就是一个无底洞里,永远也填不满!

连世界第一资产管理公司都招架不住,何况国内的大小散户!

再不给大小非减持套上紧箍咒,大A,估计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死气沉沉的仙股墓场。

那么,最合适大A大小非减持的紧箍咒是什么?



不限时间,看回报!

大小非,不再是公司向二级市场发行的股票上市满一年或两年后,就可以解禁并自由流通。

而是必须当上市公司给二级市场的现金分红,超过其在二级市场的募集资金后,大小非才能解禁并自由流通,才能借给证券公司去融券。

打个比方:

某公司IPO时网上网下公开发行1000万股,发行价10元/股,募集资金1个亿,大小非解禁并自由流通的前提条件就是——该股票派发给这1000万股持有者的现金分红总额累计超过了1个亿。

换言之,不管这个股票上市了多久,10年也好,才1年也罢,当你给公开发行股票持有者的现金分红超过了1亿,你才能在二级市场减持,你就能在二级市场减持。



当然,在这个前提条件成立之前,大小非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之外减持股份,但接盘者同样不得在二级市场减持该股份,直到前提条件成立。

必须强调——

这个现金分红总额,只包括给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分红,给原始股东和配售价格低于公开发行价格的战略投资者的现金分红不包含在内。

以上,如果能以此来给大小非减持戴上紧箍咒,大A,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否则,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就是一个笑话而已。

发布于 2024-04-16 14:32・IP 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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