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估计会被骂的回答
北邮的处理充分体现了这个学校对学生根本不负责任,典型的息事宁人根本不是处理问题。
基本的一条,法院判刑还得哪条诉讼请求成立,啥惩罚,哪条诉讼请求驳回。学生写了一大堆,这些问题都是什么性质是不是应该说清楚,啥都不说清楚先处罚,没有规则意识,别觉得现在是解恨,最后吃亏的肯定还是底层的人,还是学生。
买个包子,取个快递,学生完全有理由不去,学生不想去,老师说了就去了,心里憋着委屈,回手一举报,何苦呢?教会学生正常处理问题有那么难么?有人说不去老师会报复,连老师要找家长都投诉成疑似索贿,真报复的话列举出来不比买包子的证据硬多了?
加班、开会多到底是不是违规内容?你如果说开会多,每次会议内容就是骂人,发泄情绪,没有实际讨论问题,或者科研项目老师不给发补助,补助严重不合理,几件事儿结合起来投诉是没有问题的。但就加班开会多,也不写加班啥,开会啥,如果这个是违规行为,先处理学校各级领导,企业各级领导吧,这是社会现状,如果学校不能这么做,学校敢不敢明确说?学校只要有明确的要求,老师照着做就好了。开会加班这件事儿,只要开会确实在讨论学术研究,我理解不是能让学生学到东西么?如果真参与横向课题,这个好像也是不可避免,实际科研工作很多就是这样,读研究生的目的不就是锻炼适应实际科研能力么?难道读研究生就是按点儿上下班拿学位?现在一说起来,好像学生每个人都能把工作做的很好,然后老师在剥削学生的廉价劳动力。我倒是同意,如果研究生入学的水平已经达到硕博学位论文水平,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盲审认可水平够了,可以直接拿学位,省得上学被剥削。
说这些不是洗白这个老师,这个老师的情况咱也不了解,说的是学校和行业,其实在师德这块目前就是缺乏明确的规范,出事儿了对人不对事儿,公告里说的条文都是泛泛的说法,咋解释都行,根本执行不了,那些文件能执行的话现在学生怨气也不会这么大。
这个事儿再简单不过,就好像法律条文不写明白,通过严厉的惩戒一个大家都觉得犯罪的人,大家拍手称快有意义么?法治社会是这么建设的么?因为严厉惩戒一个人这个社会就没人犯罪了?所以还是希望受害的同学和学校能更理性,更有效的真正解决这个社会问题,不是去针对某个人
很多人不理解我在说什么,但写公告的人心里最清楚,一旦公告里写了因为让学生去取快递,违反xxx条,这条的处理应该是啥样,让学生加班,违反xxx条,这条的处理应该是啥样,这几个处理怎么叠加得到最后的处罚结果,这就意味着其他学生可以照搬案例,自己的导师违反到什么程度,学校是怎么处罚的。现在这种公告,比现有描述(不是郑某的行为,回复里说郑某有更恶劣的行为没有公开)恶劣的多的老师,学校有一百个理由告诉你不应该处罚他。有人说道德没法量化,但处罚是量化的,用没法量化的标准做量化的处罚,就好像说你研究生阶段不够努力,就可以拒绝授予你学位,这样真的对教学有好处吗?
最后再提个疑问吧,好多人说公告里明确提了一条,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这个真看不懂!老师的钱在学校财务,如果说这是规定,是不是意味着老师无权决定是否给学生发这个津贴,必须要发?既然老师无权,哪来的过错呢?财务直接扣经费发就好了,这是学校的常规操作,难道学校的规定是虽然无权,老师必须签个字同意,才发,不签这个字就失德,这说不通啊!这个问题完全是个学校层面可解决的事儿,没看懂这里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