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那句话:
如果阿克萨洪水是恐怖袭击,那广岛和长崎核爆就也是恐怖袭击。
我不支持“以色列全民皆兵所以以色列平民可以随便杀”这种观点,但是我也不支持“哈马斯是恐怖组织”。
我认为只能说“哈马斯作为巴以冲突的参战方,存在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哈马斯方面应当尽快改正”。
如果说哈马斯反抗以色列侵略的时候杀了以色列平民就是恐怖主义,那美国反击日本的时候杀害广岛和长崎的平民就也是恐怖主义,所以我才说按照你们的逻辑,美国政府也是恐怖组织。
这是法学上非常基础的一个原则,叫做“举轻以明重”。
要是都是,要不是都不是,不能双标。
事实上中国政府对这两件事的立场是一致的,认为伤害平民的军事行动是错的,予以谴责,但是并不认为这是恐怖主义:


编辑于 2024-04-09 21:04・IP 属地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