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年龄不应成为挡箭牌,最高检核准追诉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三名未成年犯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最新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这个结果可谓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让我们来看看该事件的经过:
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
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因杀人手段残忍,作案年龄未达刑事年龄等,引起全网关注与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于此同时,最高检还着重强调了一句: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第一强调了要严格依法办案,第二要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这二点说的很明确,即预防和治理两手都要抓,不能仅预防,如果犯罪发生了要加大治理力度,不能放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年龄不应成为作恶者免责的挡箭牌,让作恶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让受害者家属寒心,不让普通民众失望,不让作恶者逍遥法外。
法律要维护正义公理,维护社会大众普遍的价值观与道德观。
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受害者,只会让作恶者猖狂,只会让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只会增加更多的不公。
这次邯郸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法律追溯,在国内是一个先例,能够有效威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也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此后,我相信会有更多未成年犯罪的追溯案件。
就像2018年昆山龙哥案之后,正当防卫制度得到真正的激活,让人们敢于去对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