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于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的严重犯罪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追诉程序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的《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旨在确保对于某些特别严重且社会影响深远的犯罪行为,即使超过了追诉时效,也能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严肃性。
《刑法》第17条第3款也提到了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危害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的程序通常是由地方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然后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在审查案件材料后,会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决定书。
核准追诉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特定严重犯罪案件追诉时效制度的一种例外安排,它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正义的不懈追求。通过这一制度,法律确保了即使在时间流逝之后,那些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犯罪行为仍能够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可以看出,这起事件是引起了从最高检到地方检察院足够的重视,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这三个小恶魔会受到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严厉的制裁。
希望这起事件可以推动我们的法制不断进步,对于故意杀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提供更有力的量刑建议。
编辑于 2024-04-08 10:33・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