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见未满14周岁要被判刑的了!
最高检核准以后,基本可以肯定,这三名未成年嫌疑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说,《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三个未成年人还只能被称为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分子,从法律上来说,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确定。
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三名未成年人,依据的是,《刑法》第十二条中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前提有三:
1. 必须犯的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其他犯罪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必须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如果没有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比如虽然是想故意杀人,但实际杀人未遂,只是造成被害人轻伤,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3. 必须情节恶劣。如果情节不恶劣,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说明最高检已经审查过案卷,认为这三名未成年人的情况符合这三条,而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而这次的核准追诉,是《刑法》第十七条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十二周岁以上以来,家子首次看到的,相信最高检也十分慎重,证据把关上应该有相当大的把握。
因此,相信这三名未成年人在被提起公诉以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而这个案件,也会成为今后此类案件的一个标杆。
编辑于 2024-04-08 13:54・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