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将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标杆,甚至未来能成为推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进一步下调的关键案件之一。
长期以来“未成年人”几个字防范成了“免罪符”、“附身符”,好像百毒不侵了一样。未成年人好像可以为所欲为,其监护人也可以“理所当然”的以“管不住”为理由放弃管理。进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层出不穷、愈演愈烈。
法律设置刑事责任年龄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让他们那能够知错改错,早日回归社会。而现实中,部分未成年犯罪分子压根没想过改错,只是趁着“年龄优势”为所欲为,给社会、给其他未成年人造成更多的困扰和伤害。
这次最高检追诉,代表着未来类似案件,符合条件的案件大概率都会追诉,让法律保障应该保障的人、值得保障的人。
希望未成人刑事责任年龄还能进一步下调到八岁。可以轻罚,但不能不罚!
发布于 2024-04-08 15:02・IP 属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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