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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喂流浪动物是行善还是添乱?

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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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什么是流浪动物?

流浪动物是指那些原本为人类所饲养的动物,因各种原因(如主人抛弃、走失、逃跑等)脱离了人类的控制,回归到无人看管、自由生长的状态的动物。在《侵权责任法》中,流浪动物被归类为遗弃、逃逸的饲养动物。

投喂流浪猫狗属于饲养行为没问题吧?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主负责没问题吧?

享受权利,履行义务,这是现代社会运转的原理之一。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第二:流浪动物能否融入当地生态?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先来科普一个知识:生物都有过度繁殖的本能,在环境条件适宜时,会爆发式地繁衍。

这是J曲线,高中学的知识,希望你看到这个图之后能有点印象

这一节的讨论,都是在这个大前提下进行的

我们把生态分为两部分,人工的和非人工的,湖海沙漠等流浪动物基本不可能生存的生态系统不考虑在其中(别杠,杠就你是活阎王)

首先,在非人工生态系统中,我们考虑流浪猫狗对自然生态的影响。

家猫家犬等动物由于经过长时间的人为驯化,其形态结构功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独立于天然生态系统之外。换个简单点的说法,就是在任何一个生态系统中,猫狗都属于入侵物种,而且是对生态系统破坏能力极强的小型掠食者。别说人为投喂,单单是它们的存在就是对生态系统的巨大威胁。


其次,在人工生态系统中,人作为主导因素,我们考虑流浪猫狗对人的影响。

先列举一些喂流浪的小可爱们的发言充当正面影响吧:

  1. 解决流浪猫的基本需求,提高他们的生存率(算人文关怀,我就不在这讥讽人了)
  2. 减少流浪猫对人的骚扰,避免它们因为饥饿攻击人类
  3. 减少流浪猫繁殖从而减少流浪猫数量(我估计这位是想说绝育,被不知道哪位搬到喂养tag下面了)
  4. 保证流浪猫的饮食,减少流浪猫的疾病传播
  5. 经常喂食流浪猫狗,积功德,消业障,不堕畜道(注意禁止公共场合传教)
  6. 控制害虫数量,降低老鼠滋生可能性,提醒人们关注弱势群体,给人们带来陪伴和快乐

再来聊一聊坏处:

1. 流浪动物伤人

大规模咬伤以疯狗为主,但你也别告诉我你有招子阻止狂犬病在流浪动物中的传播 [1]李安琪. 我国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研究[D].延边大学,2023.DOI:10.27439/d.cnki.gybdu.2022.001207.

2. 对人传播人畜共患病(和第一条紧密相联系)

只是告诉你有这么多病而已,不是必定得,别恐慌 [1]赵洪进, 城市犬猫主要人畜共患病监测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 上海市,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06-17.

3. 对伴侣动物传播疾病(推荐B站百花街萌鼠屋的视频,抓到流浪猫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隔离体检)

经典的猫传染病 [1]杨昊岩,杨丽蓉,陈冰洁,等.西安地区猫传染性腹膜炎流行病学调查[J].中国兽医杂志,2023,59(11):103-109.


作恶者应付出的代价转化成未作恶者的成本

4. 影响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建议没听过猫叫春的尽早体验一下)

5. 最后提一嘴,城市里面也是有保护动物的,比如玉渊潭里的鸳鸯,国二,50cm大,完完全全可以被捕食

有图为证(亲拍)


完完全全的城市内公园


我负责把好处和坏处都列出来,大家自行判断流浪动物能不能、应不应该融入到人工生态系统中(省得挨骂)


第三:什么是动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总则

  •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未来的动物保护也应当保持一致性:以人为本


尾声:几句闲话

  • 当人们谈论动物保护的时候,人们在说什么?

当我们谈论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物种多样性的时候,我们说的是资源,是以远视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和保障子孙后代的发展权;当我们谈论反对动物虐待的时候,我们说的是社会风气和主流价值;当我们谈论伴侣动物保护(不算流浪动物)时,我们谈论的是人文关怀、私有财产。

归根到底,问题的主体不是动物,而是人。

  • 所谓“动物权利”

在这里我倒不想谈论什么“野外遇到狮子问问它有没有吃你的权利”之类的地狱笑话。只有一个最简单的论述:现代社会权利的对象是人,不是物。

现代社会中,人从出生开始就在各种权利义务的关系中生活。因此会有人误把这种关系(甚至只是这二元对立的一面)当作空气、阳光这样的万事万物存在的环境,进而把权利义务当作某种连物都具有的特性,这是不足为奇的(自然也不足为愤)

对于物(也就是动物)的保护,出于对人(包括具体的和抽象的)的所有权等权利的保护,而不是所谓的“动物权利”“动物伦理”。换句话说,保护动物的权利本质上是保护人的权利,践行动物的伦理本质上是践行人的伦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盗窃、伤害有主动物本质上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而虐待动物并传播相应视频本质上是对人类社会伦理的践踏。

  • 关于那些冲锋在前的极端动物保护分子

首先,请容我抛开那些被各路货色忽悠得头昏眼花的可怜虫不谈,单独聊一聊那些自发者。

表面上来看,他们爱自己的宠物胜过爱他人,爱与动物胜过爱人类。可是现在,我要抛出一个暴论:他们不爱别人,可也不见得爱动物。他们爱的只有自己。

有的人可能要疑惑:极端动保不爱动物?你是不是失心疯了?

在研究我的病灶之前,还请各位神医看看下面的两个情景。

一个母亲,为自己的孩子煮了一锅白蛋,要求孩子每顿饭都要吃一颗。几顿饭之后,孩子厌烦,不愿再吃。于是先“吃点对你好”,之后是“有什么不能吃的”然仍不想吃,只好强令“你给我把它吃了再走“但最终还是未吃,且沉默着离桌了,便不得不”有本事以后别吃饭”。

一个父亲,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疲惫地躺在沙发上,不巧看到垃圾桶已经满得将溢出来了。于是叫孩子,把垃圾拿到门外。可又不巧,孩子正玩游戏到兴头。“现在拿出去怎样”“等我打完”“用不了一分钟”“等我打完”“你正等复活”“等我打完”于是愤怒,后面的争吵、摔打自不必多言。

这些情景于现在,恐怕仍不少。于是有问:母亲真以为那孩子不愿吃的白蛋有多重要,可庇佑他上清北吗?父亲真在意那游戏到结束的时间,以避免垃圾生蛆吗?

恐怕不是。

那愤怒是由何而来的呢?曰:自我延伸与自我的不分明。

母亲给孩子吃的白蛋不是鸡蛋,而是母亲的延伸;父亲对孩子送垃圾的要求不是请求,而是父亲的延伸。在自我延伸与自我不分明的人眼中,反对自己的延伸即为反对自己,是孩子要踩在自己的头上,是孩子要反对自己的教育。于是有了愤怒。

回到我们的主题:极端动物保护者们。

他们的延伸,正是动物。动物自然是低于我的,可因沾了我的光,于是必得比他人还高上一等。

因为自己高人一等,便要连同自己的延伸也高人一等。因此出现了“动物权高于人权”的荒诞要求。

一旦有人谈“人权优先”,便被他们自觉不自觉地翻译为“别人比我优先”;一旦有人谈“捕杀流浪动物”,那更是完蛋,如同当着他的面威胁要“杀死他的一部分”,自然是要拼了命地反对。

无论主观想法如何,从客观分析,那些极端动物保护者的中心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动物、他人,都不过是营造“我高于他人”的虚假等级的工具,满足的也不过是自己内心几欲溢出的可悲自恋罢了。

因此,我说,他们不爱别人,可也不见得爱动物。他们爱的只有自己。

  • 关于人的延伸

一个成熟的人,应当具有分开自我和自我延伸的能力。这也正是进步的动力之一:他人对你制造出的物品的不喜爱,不代表对你个人的不喜爱;他人对你要求的拒绝,不代表对与你的关系的拒绝;他人对你的观点的否定,不代表对你的人的否定。甚至于——对你本身缺点的批判,也不代表将要对你本身进行全面的否定

这是极简单的道理、极基本的能力。

可惜懂这道理的父母太少。于是由缺能的父母造就出的家庭环境,栽培了缺能的巨婴,便出现无数纠缠不清的争吵与矛盾。

而正因为这缺能,在面红脖子粗地愤怒过后,曾经的受害者便毫无意识地扭头化身为加害者,孜孜不倦地参与到培养下一代失能巨婴的事业中去了。一代代纠缠不清的烂账,真不知什么时候方能算清。

荒唐

发布于 2024-03-29 20:11・IP 属地北京
Lin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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