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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中国前三十年不实行工农剪刀差城乡二元制,还有那些方法能用30年建立不亚于原本历史的工业?

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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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要用自己看不懂的词来提问。

一个20世纪20年代苏联政治词汇,却被21世纪20年代的经济学民科拿来论证前三十年如何的问题……不觉得这似乎有些荒谬吗?

更荒谬的在于,「工农业剪刀差」看起来是一个需要求值的数据,但至今对此没有一个确定如何求值的定义。


一个连定义都不明确的项目,你要强行求解就会得出一些非常荒谬的答案,比如:

1952-1978年,工农业剪刀差是缩小的。


上面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

就是从劳动生产率来看,1978年比1957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75%左右,因而,单位工业品的价值下降不少。

而在农业方面1977年和1957年相比,农村社队劳动力增长了47%,粮食产量只增长45%,棉花产量增长25%,油料产量甚至下降10%。

这说明农业单位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增长反而降低了,因而单位农产品的价值也上升了。

综上,单位工业品的价值降低,单位农产品的价值上升。

因此,工农业剪刀差缩小了。


那么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吗?

我建议仔细想想。


让我们来看下一组数据:

首先,我们可以假设在一个“完全地、充分地、发达地”资本主义国家中,一个工业劳动力等于一个农业劳动力;我们将其定义为工农业剪刀值为0。

苏联自己公布的数字为一个工业劳动力大体等于1.4个农业劳动力;[1]

考虑到中国工农业劳动的复杂程度差别比苏联大,可定为一个工业劳动力等于两个农业劳动力。按照这个比例计算:

1952年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22·6%,同期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42·0%,剪刀差差额为141·2亿元;
1957年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38·8%,同期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53·9%,剪刀差差额为339·9亿元;
1977年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4·1%,同期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28·5%,剪刀差差额为934·8亿元。

从上面数据来看,从二五计划到四五计划,工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的差值比例是在逐渐缩小的。

因此,工农业剪刀差缩小了。


那么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吗?

我建议继续仔细想想。


好的,让我们来看看第三组数据:

让我们来按照劳动力生产装备的价值比来折算工农业劳动。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一个劳动力的生产装备如何对其创造价值的大小有很大影响;劳动创造价值,资金亦应支付报酬。

通过这种方法根据有关资料计算了1980年固定资产装备情况:

全国工农业可比劳动力平均固定资产装备额为1788元,其中工业劳动力人均5595元,农业劳动力人均765元。

从单位劳动力生产价值上来说,一个工人相当于7.3个农民,而工农业产品价值差值远不足7.3倍。

因此,根据这种计算方法,不仅不存在工农业剪刀差,甚至都算出来反剪刀差了。


那么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吗?

我干脆直接公布答案好了:不正确,因为土地国有化导致土地资源是不计入农业固定资产中进行估计推算的。

但土地资源不计入农业固定资产这个问题在于:斗地主分地、公社集体化、承包分地,这三次土地资产重组中,农民并没有付出货币投入。

这个成本由康米把旧地主强制破产清算后给一揽子买断了,理论上其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农业土地产权不明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


如果从单位劳动生产率的角度来算工农业剪刀差不行,那么我们通过计算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值可不可以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难蚌的地方我会放到最后说。

首先我们看第一组王耕今[2]的数据:

通过统销统购粮食价格与黑市粮食价格差值来计算工农业剪刀差。

按照国家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程度计算,其所采用“计划价格”是采用包括超购加价在内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所采用的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是集市贸易消费品价格指数。

根据这种方法,农产品剪刀差主要集中在1960-1978年的19年间,平均差价在58.5%;

这19年累计两种农副产品价格差额为1958.71亿元,平均每年103.09亿元;

其中粮食一项的差额累计达644.06亿元,平均每年33.093亿元。

这种方法虽然可能比前一种按照工农业劳动生产率计算更准确,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即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后,自由市场价格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市场价格”,因为在短缺和持币待购的条件下,加上自由市场农副产品供给非常有限,其价格应该高于完全开放的市场价格,这种差额可以与1953年统购统销前的市场价格相比推算出来。


接下来我们看第二组,崔晓黎、温铁军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数据:

通过农产品(主要是粮食)的国家统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来计算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到底从农民那里获取了多少无偿的资金。

1959年以前,粮食供销不存在显著的牌市差价;

1960年以后,仅粮食一项通过牌市差价农民实际多贡献的总金额为1318.14亿元,加上农业税(均按可比市价计算下同),总额为3053.7亿元。1960年以前的农业税总金额合计为224.27亿元。

这样计算,自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以来,直到1984年,农民实际的无偿贡献总额为3282·97亿元。其它经济作物、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无偿贡献份额,按该项收入通常占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的概数计算,大约不低于1000亿元,这样全部总额就达到4282·97亿元。”

按照上述计算,如果减去农业税,农民通过牌市差价给国家的无偿贡献为2323·14亿元。

温铁军在《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一书中也引用了上述估算方法:“据估算,1959-1984年国家征购粮食共约1·25亿公斤。统购与市场价格的差额约为2500亿元。”


上面这个数据对吗?

那么我们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谁对工农业剪刀差值这个政策没有偏见?谁又最需要对工农业剪刀差值进行评估的呢?

下面有请「这位更是重量级」来揭晓问题的最终答案: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业投入”总课题组估计:

在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为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4500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达155亿元。

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为175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达811亿元。



你以为前三十年的工业投资需要剪刀差,后三十年就不要了吗?

谜底现在已经揭晓,事实是不仅需要,而且还远甚于前三十年。

前三十年的工农业剪刀差值只是个小试牛刀,后三十年开始才是加大力度的时候。工农业剪刀差值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是越发扩大了

参考

  1. ^苏联剪刀差的计算方法,是采用先把工业和农业的劳动换算成可比劳动,然后用这种可比劳动所应创造的价值分别与工农业总产值进行比较,其背离的幅度,就是价格剪刀差的大小。可比劳动的换算方法是:由于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有差别,把工业部门工人的劳动作为标准劳动,等于1,把国营农场工人的劳动打15%的折扣,等于0.85,把集体农庄庄员的劳动打30%的折扣,等于0.7。这样折算是考虑了农业中一年劳动的天数、劳动力的强弱、劳动的技艺都与工业有差别;这个折算,还参照了苏联工业、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劳动报酬水平。上述计算的结果,苏联1976年的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7%,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3.5%,剪刀差差额为20.5%。
  2. ^曾任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
发布于 2024-03-30 11:05・IP 属地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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