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是好的,且我认为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不过,在现实中执行起来,有待观察。比如,很多人说的,成绩差的,不在乎;成绩好的,有人护。欺凌者,很多人认为都是成绩差的,其实也不然,也有个别成绩好的,像邯郸那三个中,不就有一个成绩还可以。
「校园霸凌」这现象,一直存在。
以前是互联网不够发达,信息流通不快。而且,老师也很难注意到这一点,霸凌不霸凌,大概率只有当事人双方清楚。
没出事之前,在学校眼里,霸凌者家人眼里,无非是小打小闹。如果被霸凌者觉得难以向亲人开口,那么最终就形成了闭环。
还有就是如何界定的问题
小孩子如果真的是普通打闹,而被定位为霸凌,又或者把正当防卫的学生给定为霸凌,那就冤枉了好学生。
涉及到「中考」,我想应该需要「相关部门」来核实。老师和校方只是一个辅助调查的角色。
在过程中,就「霸凌」来说,未出现实质性恶劣事件前,校方最多以劝导为主,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般也不会特地报警。所以,还是难啊!
还有就是,一些欺凌者的家庭,往往有点小钱,或者有点人脉,你说是什么大富大贵家庭往往不是。但就是这种,要是被告成原告,倒打一耙,给你和稀泥了,那就很无奈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成年人不经意的善是复杂的善,但孩子长期的恶是纯粹的恶。
小孩子犯错可以理解,但「长期的校园欺凌他人」属于是典型的坏了,这其中断然缺少了正常的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14岁以下,不应该是小孩子作恶的免死金牌。要是这些人,以后进入一些好的单位,就更讽刺了。
编辑于 2024-03-21 13:24・IP 属地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