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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怎么不广开农场?把种地的都变成农场工人,不就无城乡之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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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太了解农村,你这什么主意,不是实行过了么?

1955年底,全国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7万个。合作化运动逐渐偏离合作经济的内含和特征,走上集体化的道路。1956年底,参加合作化的农户猛增到占全体农户的96. 3%,其中有87. 8%是完全实行集体所有制的高级社。到1958年,这种规模过大、公有化程度过高的高级社,又被 “一大二公” 的人民公社所取代。直到1978年开始,实行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十多年的农村集体化,集体劳动平均分配粮食。不就是题主所讲的,集体农场么?无耐,农民的积极性不高,生产力水平低,而不得不被承包制取代。现在,农民的土地依然是集体财产,可以使用可以转包,但不得买卖。将来农村土地真正属于农民,土地可以永久继承,也可以通过自愿的交易流转到有志于通过土地创造财富的人手里,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可以让农民真正创造财富了!到那时,城乡差距缩小了,也就是民富国强之时。

编辑于 2024-03-20 14:24・IP 属地吉林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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