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说这位老师是不好的老师,我也不能说这个学生没问题。
我说我自己,
那个河北小孩的经历,我也有过类似的。我为啥学法律?不为别的,被别人欺负得多了,不想被别人欺负了!校园暴力,校园霸凌,我在河南的小学,中学一次次的都经历过,可是那些人没有一个人被绳之以法,而且这不仅仅包括某些同龄人,还包括一个副校长,我长大之后尝试过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尝试让法律惩罚犯错的人,却往往都石沉大海。的确人应该往前看,应该忘记那些让自己悲痛的伤感的经历,可10年过去了,有什么进步吗?每次全国各地出现校园霸凌的事件都像一根针一样刺痛着我的心。我又能做什么评价呢?那些欺负过我的人,那个非法拘禁加动手侵害包括我在内的三个12岁儿童的副校长,依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是我过不去的心结! 我真的希望能有所进步,让犯错的人,让犯罪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法不能让不法让步,这是法的根本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