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现在透露出来的证据,足以钉死这三头畜生了!这就是一起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坏的蓄意谋杀恶性案件!
最需要关注的法律角度有两个:
第一,是蓄谋作案,不是冲动,所以这三个小恶魔不能用“过失杀人”的借口逃脱应得的惩罚。
第二,是蓄意谋杀!不是故意伤害,不是故意伤害!三个畜生在3月9日就已经选定了抛尸地点,提前挖过一次坑,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
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不死刑,不足以昭雪冤屈!
法律本身是在变化的。可能变得更坏,可能变得更好,我们应该让它变得更好。法律应该替受害者报复施害者。
欠债的令其还钱,杀人的令其偿命。
这才是天理人情,这才是公序良俗。
当法律不讲报复,去讲“爱”,去讲“宽容”,去追求敌我不分的“人性”,那么,法律就背叛了法律,法律就会变坏。
当法律宽容保护未成年人谋杀犯时,受害者(包括受害的未成年人)谁来保护?
当法律都只能对这些受害者说,算你倒霉,杀你的人未成年,所以没办法。
那么,人民能够共情这样的法律吗?能够尊重这样的法律吗?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
这样的预谋作案,残忍至极,三个畜生毒物的动机是什么?
是否可以够得上“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评价?能不能判处死刑?破除未成年恶魔保护法,自此案始!
长期霸凌,学校、老师的角色在哪里?是否有任何提前的预警和预防措施?被害人家属能否追究学校的连带责任?
凶手的父母是否犯下包庇罪?
不管怎么样,惨死的孩子已经回不来了,我们能保证的就是让畜生也下地狱。
编辑于 2024-03-19 09:36・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