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愤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有价值。
肯定判不了死刑,而且无期都难说。
何况无期的未成年人他们也就关个十来年就放出来啦。
司法界对这种一刀切的轻判,减刑,未成年免死,有他们的一整套解释逻辑。
在西方,这个逻辑的终点是上帝审判。
但是在中国,由于中国是无神论国家,这个逻辑的终点其实是整个系统对西方法系的模仿和借鉴,并且懒得改,它牵涉到持有这一学说的法学教育系统和工作者中大量“德高望重”“位高权重”之人,牵涉到他们的理念和教育方式。
如果为了“区区”成千上万个未成年人残忍案件就改动,会影响到这些尊长的“一生功过评说”。
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法学界,其实都无法证明这种对未成人罪犯的轻判主义在长期数学论证上是否经得起考验,是不是真的起到了社会文明化的作用。
在数学上其实证明不了。
不过,基督教世界的法学系统虽然无法在数学上证明这种轻纵的合理性,但可以从宗教角度打补丁,将处以极刑的裁决权力描述为只有上帝可以。
但在中国,我们不信上帝啊,也跟着进行数学上无法论证其合理性的轻纵判罚,补丁是什么呢?
而且还不用说中国拿走的私利救济权比例基本上是最高极限了。
几年前还有个初二被十五个人群殴,拿匕首反伤一个还被拘留三百多天的。
在这里好人的反抗成本高到通天,坏人的皈依则受到热烈欢迎。
归根结底背后还是成本问题在作祟。
编辑于 2024-03-19 13:19・IP 属地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