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个回答

如何看待河北邯郸 3 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后埋尸这件事?

没有谁在雨里
8个点赞 👍

这三个未满14岁少年的判罚,肯定是所有人最为关注的事情。

而他们的结局,除了依赖警方找出事情的真实经过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罗老师就这件事提出了各国的立法初衷,即性善论和性恶论。


我想说的是,性善论和性恶论,都有其合理性。

毕竟,我们都会承认一个事实:人性中既有闪闪的发光点,也有不可见的阴影部分,后面藏着个恶魔。

每个人生来都是这样的。

但一个人会成为天使,还是恶魔,或或泯泯众人,很大程度上,和社会环境脱离不了关系。

在这之中,父母、师长、同学、社区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也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孟母三迁的故事,才被口口相传。


而现在和二十年前来相比的话,互联网以及社交平台的普及,成为了21世纪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且主要社会环境。

但可惜,我们没有把这个环境治理好。

这些孩子,在互联网上横冲直撞。

他们既在这里过早地学习暗黑学、性解放、法律法规等知识,尝试着一遍一遍地拿幼稚的青春验证,也在这里加入团体寻找慰藉,还有这里随意释放自己的恶意,……

或者说,这三个孩子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对自己看不顺眼的同学施暴、凌虐甚至致死之前,他们很有可能早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免责之道。

而他们这么做的第一课,很有可能是在互联网上完成的。

即,躲在一个虚拟的账号背后,对那些看不顺眼的帖子和博主,进行有组织的辱骂和攻击,直到账号背后的那个人,彻底消失在互联网。

这个环境,或者说这一系列举动的加剧,使得他们人性中的恶会被不断地放大。

直到后来,虚拟环境已经满足不了他们。

毕竟,少年人自控力差,是公认的事实。

于是,他们把目光转向了现实生活,转向了那个他们认为可以肆意凌虐的人。

但就像在互联网上一样,他们还是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

不同的是,这次保护他们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而这些,也是他们在互联网上获得的知识。


有人可能认为,这个说法比较偏颇。

毕竟,校园霸凌是一直都存在的现象。

这也确实是。

而同样的另一个事实是,互联网上少年人的恶意,很多人都领教过。

这些人被聚集到一起,在有心人的撺掇之下,又可以造成多大的恶果,互联网人也是有记忆的。


我说这些,不是说互联网从此就应该在世界消失,毕竟它真的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个性以及良性的转变和可能。

同样,它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就被完全治理好。

而是要让大家正视一个事实: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初衷,不能再简单地仅限于人性善恶论,而是成长过程中人性的善恶扩大化可能。

除却传统环境的变化,互联网为人性的恶提供了巨大的生长空间。

作为人类生存保障的下限,我国的法律法规,应该正视这种现象。

发布于 2024-03-19 23:02・IP 属地广东
千十一心理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