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确实有助于“创新”,但乍一听权力下放好像风险也很大。这是因为,完整的说法其实是 ——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相对、相辅相成的法律谚语。

2014 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胜利闭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时,提到了这句谚语,具体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从正反两个方向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限定和公开。这一治理工具的背后逻辑,包含了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这正是现代治理中的核心理念之一,依法治理。
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它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

正像亚当·斯密所言: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当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取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自由是创新与活力的前提。受到严重束缚、缺乏自由的市场无法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作用,创新与活力也将受到遏制。给市场充分的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

发布于 2024-03-05 13:28・IP 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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