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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支持互联网平台探索未知培育未来产业?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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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之后就让人想到了那些强制性的规定,其实民法典也有这样一个条款。

那就是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就是一个行为,他应该是善意的 好的 需要建立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维护法律的正义,然后这个行为也是符合善良风俗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以我觉得即使是培养未知产业的情况,也应该坚持这样的原则,那就是说一定要坚持合同的有效性,如果说是他的这个东西违反了强制性的规定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只要他不违反强制性的规定,那就是可以的。

还有一个就是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倡导、培育和维护公序良俗,谴责、制裁、摒除各类缺德行为或丑恶现象,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普遍崇尚的基本价值,诚实信用原则被公认为民商事活动的根本原则,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也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倡导诉讼诚信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发布于 2024-03-05 13:39・IP 属地河南
王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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