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是针对私权利来说的,它的含义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即为自由的。
体现在市场经济中,它的理念体现在给市场和企业以充分的自由,充分的自由空间是创新和活力的基础,这一点毫无疑问。如果企业收到严重的束缚,那么公权力就会在整个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中起到绝对支配的作用,创新与活力自然就会被极大的遏制。
但是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法无禁止即可为”能施行并且是正向的,要有两个前提:一个是从国家层面来说,法律本身须是明确的;一个是从企业/平台层面来说,它们是有自身道德约束的。
对于第一点,如果法律中的一些概念本身就不明确,或者在很多事情上的规范也是模糊的,那么执法中必然会出现“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现象,这对于法治建设和市场公平性都不是有利的;
对于第二点,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时候,意味着企业有充分的自由,但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和资本都是逐利的,如果没有对自己的道德约束,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去做那些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是对社会公俗和道德都有危害的事情,也一定会越来越多。这对于整体的市场环境是极为不利的。
这企业也好比个人一样,我以前本科时候跟别人兼职的时候,就有学长跟我说过,在学校里很多人光从其他学生身上就能赚很多钱,但是那个钱是昧着良心的,不是谁都能赚到的,即使把机会给你,你也做不到。
企业修身和个人修身同样重要。
我觉得“法无禁止即可为”这种说法,以当前的环境来说,真要是实施下来应该挺难的,当应该可以当作一种理念,作为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平衡点,达到一种相对稳定、健康的状态。
发布于 2024-03-05 13:41・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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