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话,不是糟的很。
说明我们毛左同志,也愿意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突破了传统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只不过需要把诉讼费交一下

不多,也就750万左右,我相信为了正义,这点小钱很容易给的。
其次,我们除去炒作这件事情,如果就单纯地说。
那么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爱国”这个话语权是谁规定的?国企改制,大量的国企工人下岗,只是留下一句“我不下岗谁下岗”,留下一句“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在这个时候,如果工人要闹,工人就是不“爱国”了。所以谁规定爱国呢?
编辑于 2024-03-01 08:38・IP 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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