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不同龄退休的设计,有一个默认的前提——绝大多数人会通过婚姻组成家庭,且因性别差异存在明确的分工(所谓主外与主内)。
当这种明确的分工存在时,女性提前退休的设计有利于小家庭的存续和再生产,女性有更多时间参与家庭劳动、参与抚养下一代。其实,在那些最早发展的工业城市,像纺织厂、灯泡厂这些用女工较多的国有工厂的设置,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人为平衡青年人口的性别比。中国普婚普育的情况至少持续到80后这一代人,所以才会有安排女职工提前10年、女干部提前5年退休的制度设计,这是为了兼顾家庭。
在现代社会,因性别差异导致的家庭内部分工其实越来越不明显,在女性独特的生育能力以外的方面都越来越多通过家庭内共同分担,或通过机器代替以及市场化手段解决。当这种家庭内分工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在遥远的将来普婚普育也不再符合现实情况时,女性提前退休的设计就脱离了性别属性,变成了“有人能更早退休”,逐渐向“有人领了更多的养老金”的不公平问题靠拢。
客观上说,分工明确或分工模糊,并不能说哪个就比哪个要绝对高出一筹。中国的情况是比较杂糅的,一些地方已经进入后现代,一些地方还处于小农经济向现代的过渡阶段,所以不同地区家庭的牢固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我们考虑到在几十年内依然是大多数人会进入婚姻的情况,女性延迟退休到与男性退休年龄对齐,肯定会影响家庭的再生产,即影响到抚养下一代。
先前推出的老人与子女同住办法,已经释放了养老责任逐渐回归家庭的信号,家庭承担的压力要更大。养老、养自己是没有选择必须做的,而养小是可选也可不选的,所以承压的家庭必然会继续减少生育——这无疑又是在拆“未来”的养老与养老金的东墙补“现在”的西墙。
总而言之,女性早退休问题,就是为了减轻家庭压力而设计的。所以如果下决心让女性的退休年龄与男性对齐,当然可以给出很多漂亮的说法,但根本原因就是养老金体系压力过大。人口相关问题及制度设计之间总是存在一些绕不开的矛盾,这些矛盾根本不是通过每次只说漂亮说法而对负面作用避而不谈就能规避或者解决的。
至于65岁,只能说是一段时间内或者本轮延迟退休调整的“阶段性最终结果”,谈不上真正的最终,这一点我们应该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