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送货上门在我个人看来是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政策法规如果一定要在这个方面给出强制性规定,可能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细化:
1、乡镇地区送货只会送到镇上,这是因为再往下的送货成本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都极高。比如重庆这边有些地方从镇上到村里可能要开一个小时山路,村子里人又少,很可能一天只有一个人网购。这种情况你说快递公司必须送货上门,那就等于一个快递员多开两个小时车去给一个用户送货,完全划不来。那我企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再覆盖此类乡村地区,要不然就一周攒够了送一次,牺牲时间呗。
2、快递公司还有个问题就是付费的用户和收货的用户不同。付费的是卖货的公司,公司发货的价格是非常低的,有时候甚至一件货物快递费就是一块钱,如果这种还要求一定要上门送货,根本完全划不来,同时由于付费用户和收货用户不同,也无法在付费的时候就进行价格区分,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提高整体快递费。都按照上门送货的标准进行收取,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我们购买到的包邮价格上升,消费者是否愿意付出这个代价存疑。
3、相比较送货上门,恐怕更多人更愿意接受价格偏低的快递箱、驿站甚至是代收。比如我们这些上班族,确实平时家里没有人,你让他给我送货上门我也不在家,最终还是要放在驿站。有人说你可以选择不要送货上门,但问题基于付费用户和收货用户的不同,我付出的价格必然是包含了送货上门的价格的。这种情况,我个人会觉得,与其规定不得擅自放到快件箱、驿站,不如规定对于标注为送货上门的必须送货上门,将送货上门这种较少的需求予以特殊保护,而不是在原则上牺牲大部分人利益去照顾少数需求。
发布于 2024-02-23 19:01・IP 属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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