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方案是一个糟糕的选择。
1967年边界的巴勒斯坦已经基本上完全成为了内陆国家,仅有加沙一个飞地口岸,你不能指望狭小的加沙能帮助巴勒斯坦经济稳定下来。至于重要的水资源,1967年边界完全将主要河流划给了以色列,巴勒斯坦只能分到不能用的死海沿岸的一部分,没有水,巴勒斯坦连种地都没办法种。
所以以1967年边界的两国方案只能制造一个事实上的种族隔离国家——我指的是黑奴解放前的南非那样的国家,将黑人居住地划分为“外国”而不给他们南非公民权。巴勒斯坦虽然名义上获得了“独立主权”,但是经济(甚至医疗,食物水资源等)必须依赖以色列,国民成为以色列奴隶廉价劳工,而且因为“外国人”身份得不到以色列的公平待遇。
某种意义上,两国方案也意味着战争的基础(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的不平等地位)会继续下去。它只是联合国列强基于“国际观瞻”拿出的很别扭的,完全不考虑之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民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方案。
我的看法是以色列-巴勒斯坦需要以一国的,民族平等共同发展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是两国方案,也至少需要平等的分割海岸线和领土资源(比如南北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