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警察越来越难干了。
警方原意是迅速平息舆情(处罚慢了,就有人抨击警方不利),结果因为不严谨,仅凭剪辑视频就通报处罚(低估了网红的险恶),反而引发新舆情。
凡是牵扯寻衅滋事的治安处罚,警察要见双方当事人,查看双方提交物证(双方行车记录仪,未剪辑的原始手机拍摄视频)。
别说治安处罚了,就算是确认的杀人犯,也得先把人抓住再判刑,而不能未抓先判。
那么,两地警方遵守了吗?
从已报新闻看,没有。
徐闻公安是电话联系车主。


保定警方30日反馈是联系事发地单位,显然那时还未于车主联系。

现在,黑车车主不服,把记录仪公开,舆情从一边倒变成一半一半,这对警方权威也是一种损害。
更绝的是,白车车主说没有行车记录仪!!!
请问警方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是单方面的剪辑视频吗?
打脸警方,打得有点残暴。
本来很严肃的事,搞得这么儿戏,这不是把警方架在火上烤嘛。
哪能咋办?烤着呗。
谁让他轻信网红呢
发布于 2024-02-03 14:33・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