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对女性进行捉奸,禁止公示其奸情滥交行为。 这除了保护淫妇,大概就是还能保护奸夫吧? 是谁自认为淫妇? 谁又有资格做奸夫呢? 为此感到开心的人,至少也是奸夫淫妇预备役。 编辑于 2024-01-29 14:50・IP 属地上海 赞同 2752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