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二品的袁崇焕为什么那么大胆子杀了正一品的毛文龙?
- 43 个点赞 👍
因为平辽是桩大生意,有着巨大的利润。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告诉我们: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能让资本敢于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大家都不傻,只是互联网普及之前,一般人看不到原始史料。
老夫只要列举一些当时的史料,大家了解一下后金的经济状况,就会知道袁崇焕肯定有问题。根据《满文老档》的记载,我大清当时的经济状况,是相当糟糕的。
天命八年(1623年,天启三年),我大清的粮食价格,《满文老档》的记载是“粮价昂贵,其每金斗粮值银一两”。
在大明朝这边,正常的粮食价格是一两银子能买两石粮食,边镇贵一些,大约能买一石粮食,贵的时候,达到“斗米三钱”,《明熹宗实录》明确记载,明王朝这边一石粮食,连买带运到山海关,要一两三钱银子以上。也就是说“每金斗粮值银一两”,比大明朝边镇还要严重得多。
到天聪元年之前,就再无粮价记载,
只不过,
天命九年,老汗杀“无粮人”,
天命十年,老汗对辽东汉民进行无差别屠杀,屠杀的结果是“此次屠杀,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后为聪睿汗惜而止之,查所馀闲散之优劣书生,复以明例考举三百馀名。各配以男丁二人,免役赋。”到了天聪元年,《满文老档》有一段记载相当详细:
时国中大饥,其一金斗粮价银八两。民中有食人肉者。彼时国中银两虽多,然无处贸易,是以银两贱而诸物昂贵。良马一,值银三百两。壮牛一,值银一百两。蟒缎一,值银一百五十两。毛青布一,其值银九两。盗贼蜂起,偷窃牛马,人相惨杀致国中大乱。不仅粮价是正常价格的八十倍以上,布匹、马匹的价格也高得不正常。
之后,其他物品的价格不知道,蟒缎的价格还在上涨,天聪六年(1632年,崇祯五年)的记载是:
“档案原注:昔太平时,以银五两四两即可易得蟒缎,自兴兵後,攻取辽东、渖阳,在国内贸易时,一匹蟒缎价值二百两。此次(指后金军在张家口购买蟒缎、粮食),以每五两六两即可易取蟒缎”。东北那地方,冷,缺粮食,会饿死人,缺布匹,同样会冻死人。布匹和粮食都是刚需。
我大清不仅缺粮食,而且缺衣服,一直到天命五年大凌河围困战时期都有缺衣服的记载:
第四十二册天聪五年十月
十月初二,谕众军士曰:“汗曰:昔定法度者禁止喧闹,今犹兴起,奈何纵其喧闹耶!原定不论开赴何处,若甲兵二十人去,则二十甲兵之斯役亦随之去。甲兵十五人去,十五甲兵之厮役亦随之去。
今观之,甲兵身居宿营地,而放纵随行厮役,肆行悖乱。再败敌後,尽掠取我诸申衣服,反嫁祸於蒙古人。非独蒙古人而诸申亦有矣。人既阵亡,本属可悲,奈何去其衣服耶!甲兵的随行辅兵,扒死去旗人(诸申)的衣服,然后栽赃给蒙古人,黄台吉气得大骂:人都阵亡了,还把战死旗人的衣服扒走。
然后,考虑到旗人甲兵的随行厮役(辅兵)把这种事栽赃给蒙古人,可想而知我大清占领区的蒙古人类似的事情也没少干。
也就是说,不仅蒙古人没有衣服穿,就连诸申那里,衣服也是奢侈品。这一切,都意味着,我大清的经济已经崩溃,不仅粮食卖毒品价,即便是衣服也稀缺。对布匹、衣服的的需求,不比粮食小。
而且这段记载的日期,是天聪五年(崇祯四年)大凌河围困战时期,这就意味着我大清在布匹方面的短缺,一直到崇祯四年都没有解决。
至少在崇祯五年之前,我大清的情况是很糟糕的,体制本来就有问题,辽东汉民在阶级民族双重压迫之下苦不堪言。“一金斗粮价银八两”,不仅使得汉民反抗、逃亡,发展到,连八旗诸申(真奴)也开始几千几千地逃亡。朝鲜人赵庆男的《乱中杂录》是如此记载诸申逃亡的:
沈阳人王子登当初入贼,伪署副总之职,乘鞑奴西犯,率真奴三千余名,投来毛镇。之乔乃子登之属也。
当地人柴万树亦率真奴数千,投降广宁。崇焕曰:“尔因尔国饥荒,投来上国。”馈养一月,使之还归,奴固辞不去。崇焕闻于朝,入送中原。这么惊人的价格差,换了读者处在袁崇焕的位置上,会不会动歪脑筋,追逐百分之三百……好吧,百分之三千的利润?
看看明王朝这边。
宁远“大捷”之前,辽东经略高第向皇帝报告说,关内关外编制上兵力11.7万人,实际人数只有五万八千。
舆论大哗,过了几天高第又下了软蛋,说他数错了,“关内兵三万五千五百余员名,关外兵九万九千五十余员名,关内外兵数原不止五万八千,营伍众多,每月皆有逃亡事,故应补未补者,数目参差不齐……”
注意:这一段,关内兵数量,之前是两万八千,如今是三万五千,和之前差别不大,关外从三万人变成“关外兵九万九千五十余员名”,也就是说关外是当时宁前兵备道袁崇焕袁参政在负责,一下子增加了近七万人——有问题,你找袁崇焕去!也就是说,关内关外,编制11.7万人,实际兵力5.8万,吃了一半以上的空额。
根据《明熹宗实录》里督饷户部左侍郎毕自严的奏疏记载,老朱家天子每年都给关宁二镇92.1万石粮食。
督饷户部左侍郎毕自严言:
海运始计一年,兵额一万七千人,与调到兵共十四万,每人月支五斗,该海运米八十四万石,春秋两班防军各二万七千,每下班日支米一斗,合八万一千石,共九十二万一千石,以料豆,言马羸三万二千七百匹,各镇调齐可四万匹,每匹支全料一石二斗,六阅月共二十一万八千石……
银子另说,只说这92.1万石万石粮食,他们吃了一半的空额,就意味着贪污了大约46万石。
有件事比较麻烦:粮食不是白银,那玩意是会发霉腐烂变质的,如果不赶紧找到下家,在仓库里放个一年半载,变成了老米,往往价值旧得对折了。
买家是现成的,隔壁后金八旗。
那帮马鹿,不知道怎么搞的,把美丽富饶的辽东大地,变成了连年饥荒,粮食卖毒品价人间地狱。
而将这46万石粮食走私到后金那边,
咱们也不需要卖到天聪元年(天启七年,1627年)“一金斗粮价银八两”那样的毒品价,卖到天命八年(1623年)一金斗粮食银一两的毒品价也就可以了,一石,可以卖10两,
46万石粮食,可以卖460万两。这还仅仅是贪污粮食,倒卖给后金的利润。
事实上,明王朝提供给关内关外(山海关宁远二镇)的,还有每年近三百万两银子的辽饷,当时的饷银标准,普通士兵月饷一两五钱,家丁月饷二两四钱,换算成年饷,普通士兵年饷18两,家丁28.8两,口粮另外供应。
也就是说,近三百万两银子的辽饷,可以养十万家丁,而家丁的战斗力,和后金军的白甲“护军”,满语“巴牙喇”是一个档次。
白甲巴牙喇,每牛录十个,八旗也就两百多个牛录,也就两千多白甲巴牙喇。
果真养出十万家丁,可以直接平推后金八旗。如果贪污一半的银子,购买蟒缎,倒卖到后金那边,赚得更狠。
《满文老档》天聪六年的记载是:“昔太平时,以银五两四两即可易得蟒缎,自兴兵後,攻取辽东、渖阳,在国内贸易时,一疋蟒缎价值二百两。”明白没?
一金斗粮价银八两,
良马一,值银三百两。
壮牛一,值银一百两。
蟒缎一,值银一百五十两。
毛青布一,其值银九两。至于说,那么高的价格,话说我大清哪来那么多的银子去买买买?
别忘了弩尔哈齐创立的八旗本职工作是什么——他们是强盗,最擅长的是抢劫。
要说统治若干个州府,组织百姓生产,
他们能把美丽富饶的辽东大地霍霍成连年饥荒,粮食卖毒品价的人间地狱。
但如果把他们放出来,到处抢,他们能抢到大量的金银硬通货,
更妙的是他们没有完善的销赃渠道,没法把抢来的赃物通过贸易置换成他们需要的各种物资,
他们只能到张家口之类的通商口岸找官僚操纵的晋商销赃。
钱,来得容易,花得更快,没钱了,再去抢。
崇祯朝17年,他们先后入关抢了五次。
如此循环。所以,主战派是必须存在的,否则袁崇焕、陈新甲这些投降派一旦议和成功,后金“受抚”了,每年“进贡”若干人参貂皮乌拉草,朝廷“抚赏”若干白银丝绸布匹茶叶瓷器铁锅,正常贸易,哪来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利润?
同样的,袁崇焕、陈新甲这些投降派也是必须存在的,真让孙承宗、王之臣、袁可立、毕自肃之流带着满桂、毛文龙这些人正常发挥,我大清会被困死、饿死、冻死,生意都没法做了。
就是要让主战派和投降派互相把对方的好事搅黄,
让袁崇焕、陈新甲这些投降派拖主战派的后腿,让主战派尽打败仗,必要时断主战派的粮饷,饿死一批大头兵,实在不行,入其军,斩其帅。
然后,让高捷、史?(上范下土,字库里没这个字)之类的主战派搞倒袁崇焕、陈新甲这些投降派,把他们的议和搅黄。正常情况下,以大明的体量,
如果只有主战派,后金会完蛋,大明朝的财政根本不会垮;
如果主战派被彻底搞倒,大明了不起签个城下之盟,交保护费,丧权辱国没错,却也不至于连着几年十几年二十年的财政破产,油尽灯枯。问题是,幕后黑手在那里操纵着,
辽东战事是战不能胜,和不能成,被遥遥无期地拖在那里,
让大明朝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更加可耻的是,财政破产,山陕百姓逃亡、造反后,
腐败官僚集团采用了同样的操作,
农民起义军在前面打土豪,官僚操纵的商人跟在后面收赃。
轰轰烈烈的明末农民战争,其实也是抢劫和收赃的恶性循环,
所以也是剿了又抚,抚了又剿,怎么剿都剿不干净,然后抚了叛,叛了抚。目前为止,走私布匹,有明确史料记载的官员,有两位,一个是伪大的“民族英雄”袁崇焕,另一个,是大科学家徐光启的亲传弟子,登莱巡抚、大科学家孙元化。
而这个孙元化,原本在袁崇焕的手下当宁前兵备道,袁崇焕伏法后升任登莱巡抚。上任后,就开始走私丝绸蟒缎。本来,后金八旗就算个个都是兰博、鳌拜那样的铁人,也依旧还是碳基生命,得吃饭,得穿衣服,粮食布匹卖毒品价,就算是八旗诸申,也得几千几千地叛逃,袁崇焕不是傻瓜,正相反,人家是学霸,人家是科举出来的,那游戏,三年一次,每次从全国学霸里头挑两三百顶尖学霸,袁崇焕就是其中之一。其实,袁崇焕只要正常发挥,后金就得冻死饿死。
但是!!!
真把我大清弄死了,大家还怎么做生意?!!!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告诉我们: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能让资本敢于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更何况,利润,可不是300%,而是3000%,甚至更高。
大家生意做得好好的,突然跳出一个叫毛文龙的马鹿,说“我只包管完东事便了”……
你说他该死不该死?
这不是袁崇焕一个人要毛文龙死,是几乎所有的人都要毛文龙死,
断人财路,太招人恨了,他不死谁死?四个字:蛀虫战争。
这真不是袁崇焕一个人的问题,不是袁崇焕的个人品质问题或者能力问题。
这人也女马的,就是体制问题。查看全文>>
袁崇焕与宋品忍 - 22 个点赞 👍
杀的这个问题很多地方已经说了,这里说下品级。
在明朝,你不能把文武品级混淆,你可以理解为这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赛道,唯一相通点就是同一品级工资差不多,除此以外不能通用。
而文官地位比武将高太多太多了。
之前辽东总兵、右都督李如桢,上任后见到总督汪可受,不知道主动行礼,被大家嘲笑。
被嘲笑,说明与社会普遍意识脱节,所以大家看你是个怪物。
李如桢是正一品,汪可受的正二品。为什么李如桢不主动行礼却被嘲笑?因为李如桢是武将,汪可受是文官啊。
别说总督了,见了巡抚、巡按,总兵都得行礼,甚至五六品的兵备道、督饷郎中这些,总兵见了都得先行礼。
(比较黑色幽默的是,李如桢不懂这规矩,因为之前大半辈子都是锦衣卫。锦衣卫理论上是武将,实际上谁敢把他当武将看待)
要是套用现在的类比,就是官员和高级工的区别。你哪怕高级工相当于厅级了,见了县长你说谁先行礼?
明朝以文制武、武将地位低,不是嘴上说说,或者大仗时候主官需要是文官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叙功之类权力被文官拿走,而是整个社会地位就低。
明朝小说里面,一般老百姓对基层武官都看不起,这时候符合当时普遍认知的。整个社会对军人的看待就是贼配军。当然反过来说,这种环境下的军人,流氓化也正常。
至于高级武将,一般老百姓当然不敢得罪了,但是到文官面前就层次低太多了。
所谓几品武将,和同品文官只是俸禄一样而已。实际的权力和社会地位,差别太大了。
发布于 2024-01-22 13:18・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搜粟都尉赵过 - 15 个点赞 👍
很简单,就是蠢啊。
你以为杀正一品的毛文龙,就是他胆子最大了吗,
你以为他矫诏就是胆子最大了吗,
哪里哪里,袁崇焕的胆子可比这些大得多,
让我们看看经过“我大清”美化后的《明史》袁崇焕列传:
崇焕召谕其部将曰:“文龙罪状当斩否?”皆惶怖唯唯。中有称文龙数年劳苦者,崇焕叱之曰:“文龙一布衣尔,官极品,满门封荫,足酬劳,何悖逆如是!”乃顿首请旨曰:“臣今诛文龙以肃军。诸将中有若文龙者,悉诛。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遂取尚方剑斩之帐前。乃出谕其将士曰:“诛止文龙,余无罪。”当是时,文龙麾下健校悍卒数万,惮崇焕威,无一敢动者,于是命棺敛文龙。明日,具牲醴拜奠曰:“昨斩尔,朝廷大法;今祭尔,僚友私情。”为下泪。乃分其卒二万八千为四协,以文龙子承祚、副将陈继盛、参将徐敷奏、游击刘兴祚主之。收文龙敕印、尚方剑,令继盛代掌。犒军士,檄抚诸岛,尽除文龙虐政。还镇,以其状上闻,末言:“文龙大将,非臣得擅诛,谨席稿待罪。”时崇祯二年五月也。帝骤闻,意殊骇,念既死,且方倚崇焕,乃优旨褒答。俄传谕暴文龙罪,以安崇焕心,其爪牙伏京师者,令所司捕。崇焕上言:“文龙一匹夫,不法至此,以海外易为乱也。其众合老稚四万七千,妄称十万,且民多,兵不能二万,妄设将领千。今不宜更置帅,即以继盛摄之,于计便。”帝报可。
“顿首请旨”,是被说烂了事,可比起后面的事,矫诏算什么,
人家袁崇焕“收文龙敕印、尚方剑,令继盛代掌”,再看清楚点,“收文龙敕印、尚方剑,令继盛代掌”,
尚方剑的授赐,收回,都是皇帝的特权,代表皇权至上,人家袁崇焕不仅代替皇帝收回了尚方剑,还代替皇帝让别人掌握尚方剑,靠,难怪崇祯“帝骤闻,意殊骇”,骤闻,突然知道,殊骇,吓了一大跳,别说个性本来就小心眼的崇祯,无论是哪一个皇帝,突然知道有人干这种事,也是要吓一大跳的吧,代表皇权的尚方剑,你说收就收,你说给谁就给谁,到底谁才是皇帝啊。
要说崇祯那记仇的习性,当时没下杀袁崇焕的心,我是死活不信的。
而袁崇焕受的三纲五常的理学教育,在皇权制度下,也混了十年官场,还干得出这种事,你要说他多忠君爱国,我是一点点都不信的。
编辑于 2024-01-25 10:28・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萝御双修美伊芽 - 8 个点赞 👍
1)因为到了明末,辽东经略可以用上方剑直接先斩后奏违法的总兵级别武官。和品级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辽东经略还不如袁崇焕这个蓟辽督师级别高,还没有正二品。
袁崇焕是级别更高的的蓟辽督师,授权绝对不会低于明末历史上任意一个辽东经略,这一点我相信没有人敢有异议。
袁崇焕并不需要什么胆子,只要毛文龙通敌、割据、不听号令情节属实,袁崇焕就可以先斩后奏毛文龙,这个特权是明朝官方颁发上方剑时赋予的,几乎从万历年间开始,每个辽东经略都有这样的授权。
这里特地说一下,袁崇焕有权先斩后奏毛文龙,什么‘矫诏’‘擅杀’都是妄加的罪名,只能体现明朝是一个不讲信用的王朝,没有任何值得现代社会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正文开讲,明末自万历末年就开始授权辽东经略,可以对总兵先斩后奏。
2)袁崇焕是以上方剑先斩后奏毛文龙。
目前保存下来的《蓟辽督师题本》崇祯二年6月本,是袁斩帅后的上疏汇报,袁崇焕是以上方剑便宜行事,先斩后奏了毛文龙。
但文龙大帅,非臣所得擅诛。便宜专杀,臣不觉身蹈之。然苟利封疆,臣死不避,实万不得已也。谨据实奏闻,席藁待诛。惟皇上斧钺之,天下是非之。《蓟辽督师题本》
在题本中,袁崇焕声称“非臣所得擅诛”,但这其实是古代臣子的一种谦词,古代大臣代行皇命,都是以一种请罪的方式回复皇帝,请罪可并不是真的有罪。
而决定袁崇焕斩帅不是擅杀,便宜行事是符合程序的依据,并不在这个题本里,而是在敕谕中。
这份敕谕其实就是朱由检对袁崇焕的授权,规定他蓟辽督师的职务可以行使多大的权限,其中就包括上方剑能达到什么级别。
袁崇焕的这份敕谕是由周文郁保存的,在袁崇焕下狱后,周文郁带着上方剑和敕谕,随祖大寿撤回了山海关。
余时暂主旗鼓,非专司兵马,既不能力歼狂奴以赎公罪,又不能长扣九阍以白公心。遂于二日,护持敕剑符节回山海。《辽师入卫纪事》
然而,这份敕谕已经遗失了,同时明末的文献也没有其他地方详细描绘这份敕谕内容,因此无法直接了解袁崇焕敕谕中关于上方剑的权限,是否可以直接对毛文龙总兵级别的武官先斩后奏。
但是,好在明朝存在一些其他的档案,涉及到明末辽东经略的授权信息,让我们可以直接掌握相关情况,以判断袁崇焕应该获得的授权级别。
3)明末自万历末年,辽东经略就有授权,可以对总兵级别武官先斩后奏。
一些朋友拿出《明会典》这种明初文献,提出其中提到上方剑只能斩三品以下官员。但是,《明会典》根本就不适合明末。明末时期,明朝统治者变成了敕谕授权,规定军政大员的上方剑的权限。我们来看看这些敕谕。
3-1)杨镐
杨稿的授权,也是‘将帅以下先斩后奏’。
着赐剑一口,将帅以下有不用命者先斩后奏《明神宗实录》
3-2)熊廷弼
万历47年,萨尔浒之败后,熊廷弼出任辽东经略力挽危疆,授予尚方剑和敕谕,全权主辽事。
奉旨恢复开原乃御虏安边急务应用兵马器械钱粮刍豆等项着各该衙门火速处办刻期齐备毋得藉口缺乏致误军机熊廷弼仍赐剑一口将帅以下不用命者先斩后奏《明神宗实录》卷583,万历47年6月。
从敕谕内容可见,熊廷弼被授权可以对“将帅以下“先斩后奏”,这里面的“将帅”毫无疑问是指总兵一级武官,
而“将帅以下”则是包括‘将帅’在内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熊廷弼在授权后,颁布了《谕众将》明确解释了这个问题。年来官军屡战屡败皆将官纪律不严各军平日不知有军法所以临阵亦不知有将官见敌辄逃实由于此前已申明临阵退缩之令许把总斩各兵干总斩把总将官斩中千总兵斩各将总兵不用命者有上方剑在而卒未见著实举行者我知之矣凡将官必与士卒同饮食共甘苦然后士卒感戴而不忍不用命必自已守清廉戒贪冒然后士卒畏服而不敢不用命今将官平口侍下无恩处己多秽而后往往为军士所挟制其何法之能行此病根也诸君其洗心涤肠为我一改之《谕众将》万历47年8月27日。
在《谕众将》一文中,熊廷弼宣示“总兵不用命者有上方剑在”,明确上方剑可以对总兵先斩后奏。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明末敕谕中的“将帅以下”是包括‘将帅’在内的。也即至少自万历46年开始,辽东经略有授权可以对违法的总兵一级武官先斩后奏。
而在熊廷弼之后,又有连续数位辽东经略被授予同等的权限。
3-3)袁应泰
袁应泰的授权也是“将帅以下先斩后奏”
将帅以下有违节制不用命者先斩后奏《明熹宗实录》
3-4)熊廷弼二次复出
辽阳惨败后,熊廷弼二次复出任辽东经略,先是授权“副总兵以下先斩后奏”。
除专敕外,加赐敕书一道,尚方剑一把,将士不用命者,副总兵而下先斩后奏。《明熹宗实录》
而后不久,又授予“将帅以下不用命者先斩后奏”。
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到,从万历末年开始,几乎所有的辽东经略都有‘将帅以下先斩后奏’的授权,而袁崇焕是更高级别的蓟辽督师,虽然管辖范围相差无几,但行政级别更高于辽东经略,因此可以直接下结论的是,他的授权绝不可能低于上述任意一位辽东经略。
4)毛文龙是否符合先斩后奏的情节,答案是肯定的。
在明末辽东经略的上方剑的授权中,提到先斩后奏总兵的先决条件是‘不用命’‘有违节制’。那么这个提问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毛文龙符合先斩后奏条件吗?答案是肯定的。
4-1)毛文龙通敌走私资敌
崇祯元年9月,毛文龙因为阉党身份,遭遇了不公正对待,被明廷大臣政治迫害。朱由检下旨停发了东江饷,造成了东江镇陷入困境。毛文龙因此两次率兵武装抢掠登莱,并在此期间,毛文龙连续向后金发出8封降书,其中1封是商谈大宗布帛贸易‘台吉官兵所需布帛等物概不足虑不佞一口担当尔’,3封是商讨‘尔取山海我取山东’大事,1封是约降‘大事若成,连各岛都是你的’。这8封降书目前完好保存在旧版《满文老档》中,大多是原件。
推断朱由检下令停发东江饷的用意,应该是为了让毛文龙自请撤镇,或者是移镇内地。但很显然毛文龙的选择是出乎朱由检意料的,他并没就此屈服压力按照朱由检的想法自请撤镇,而是两度武装抢掠登莱,并与后金勾结,计划借后金之力割据一方。
4-2)毛文龙宁可不要军饷,也不愿意接受袁崇焕的节制
崇祯二年上半年,袁崇焕一共约见毛文龙三次,第一次北汛口,第二次宁远,第三次则是毛文龙人头落地的双岛。
双方讨论的内容详见袁崇焕的《蓟辽督师题本》,袁崇焕的计划是从辽东480万定额中筹出一部分粮饷,以解决东江在崇祯二年无饷的困境,但前提是毛文龙接受节制,为抗金出力。
然而,毛文龙宁可不要军饷,也不愿意接受节制。
双方一言不合,加上刘爱塔向袁崇焕密报毛文龙即叛,袁崇焕临时决定斩帅,于是双岛议饷会面变成了毛文龙人头落地。
从历史事实来看,毛文龙叛国情节属实,割据情节属实,并因此宁可不要军饷,也不愿意被袁崇焕节制。完全符合先斩后奏的先决条件。
毛文龙该杀,袁崇焕斩帅是为明廷清除了一个隐患,功在明朝边防,这个结论是科学的,严谨的!
结论:
1)关于袁崇焕斩帅一案,所谓的“擅杀”“矫诏”都是谎言的不断重复和翻新,没有相应的依据。袁崇焕以上方剑先斩后奏、便宜专杀毛文龙,是明末第一手档案的明确记载。
2)根据明末自万历末年,历任辽东经略被授权,可以对总兵级武官先斩后奏这一事实,可以推断袁崇焕肯定有至少“总兵以下不用命者先斩后奏”的授权。因为袁的任命是蓟辽督师,尽管职责范围与辽东经略相当,但在级别上要更高一级,所以在权限上不可能低于辽东经略。根据这一记载,可以合理推导出袁崇焕斩毛文龙符合程序,并没有越制。
3)袁崇焕斩帅符合程序,但不可忽视其未经请示斩杀大将的行为,在政治上会造成负面影响。
编辑于 2024-01-24 19:28・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明朝伊斯兰信仰研究 - 5 个点赞 👍
早在正统三年(1438),正二品的总督王骥就敢杀正二品的都指挥安敬,那还是武勋当道的时候。
以文治制武过了快两百年。才杀个一品武官不过分吧?
一品武官很值钱吗?那些羁糜部落首领挂一品武官的多了去了。努尔哈赤不也是都督?
发布于 2024-01-25 23:46・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一期一会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incredib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