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女硕士神志清醒,那她会怎么做?
A 自爆姓名信息,要求报警回家?
B 脱衣服和这个残疾人发生关系?
我觉得大部分人肯定选择A
那问题来了,
如果女硕士在13年中有神志清醒的时候,男方没有拘禁女硕士,那么女硕士肯定早就回到家了
如果女硕士13年中一直神志不清醒,那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大家琢磨是不是这个道理?
所以拘禁或强奸,这两个事实其中一个必然存在。
再说其他各个政府部门的失职
成年人没有收养这么一说,正常的村里职能人员应该记录这些信息,并且对接警方等部门
女性,有照片,能看出大致年龄,连接失踪人口数据库查啊,这还不好找吗?
政府部门还得给这个走失人员一个去处,精神病人去精神病院,走失人员去收容所等等
再说生娃,怎么生的,没去医院?这不太可能吧
如果去了医院,大家生过娃的都知道那些手续多麻烦
没有手续根本住不了院‘
假设是自己家里接生。
孩子户口怎么上的?
双方有结婚证吗?
孩子入学怎么办的?
每个环节的手续相关部门,人员,都有责任
所以,这件事不应该是妇联调查,应该是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