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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托卡马克之冠对爱泼斯坦事件的评价?

失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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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现实中一类人——也包括社科领域的学者——绕不出来的思维误区。这个思维误区,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你有钱,所以你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如果单说“你有钱,所以你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这句话,大多数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句话不对。但是,当这句话具体化为各种事件的时候,就未必有人能看出其中的逻辑所在。比如,在讲到各种改革、研发等等方面的键政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有一种直线思维——发达国家有什么,所以我们也要做什么。

这里面其实存在两个逻辑错误:

首先,发达国家的很多政策、机构等等,是其进入发达程度之后结的果,而非是造成这个果的“因”。正如一个富人天天吃龙虾,是因为他富了之后吃得起龙虾,而不能说他吃了龙虾才富的。

其次,任何政策都都是特定时期内的平衡,而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在看待一个政策和行为时,一要看这个政策本身的利弊,二是看这个政策是否适合另一个国家或者文化环境。

上面这两点看起来是常识,但正因为是常识,却会经常被人不自主地忽略掉。而由于人类普遍的慕强心理和追求权威的潜意识,当遇到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对象时,很多人的普遍反应是将其所有的行为合理化。

就比如过去这些年被说的很多的吸毒、卖淫合法化的问题,很多人论证吸毒、卖淫合法化的直接论据,就是某某发达国家也这么搞,吸毒、嫖娼比例高达多少多少也没怎么样。

这些说法对不对呢?其实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科学,同样也遵循科学的“证伪”性。虽然社会科学无法像自然科学一样做实验,但对普通人来说,也有一个很容易操作的证伪办法——“移植法”。

所谓移植法,简单来说就是把你所设想的合理化的理论换一个对象,检验一下到底对不对。

比如,如果有人论证卖淫合法化可以促进经济、减少暴力犯罪,那么请他解释一下同样卖淫合法的孟加拉国、哥伦比亚是怎么回事?

而萝莉岛这个事,按照中国法律的定性,就是“嫖宿幼女”。那么,同样的事情到中国来,比如面对某个院士嫖宿幼女的案件,是否也能以“地位高”这样的态度进行同样评价呢?又或者,这样的事情不时出现在美国,而是冈比亚、肯尼亚、柬埔寨,这能证明的是“当地科研人员地位高”吗?

微博常说一句话,“国籍一换,评论过万”。这虽是个调侃,但其实也暗合了社会科学研究的“证伪”要求。“国籍一换,评论过万”的实质,就是公众对于很多事件的评价,并不源自于事情本身,而是事情所发生的具体时空环境(虽然很多内容也是编出来的),通俗一点说就是“看人下菜碟”。

什么样的评价才可以称得上客观公正?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不双标”。无论这件事情发生在哪个国家、无论发生在那个群体身上,评价都不会发生变化,这才是一个可靠的人。

不双标”的要求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非常难,因为这意味着你要挑战某些公众习以为常的成见,且可能要为一些你看不习惯的人、国家、组织等等辩护。

举个例子,俄乌战争——早在俄乌战争之前,乌克兰的腐败问题之严重,就已经是在世界银行的调查里名列前茅的。而与乌克兰相比,俄罗斯的腐败问题相对轻不少,且整体上看俄罗斯的整体稳定性和执行效率也比乌克兰好。以上这些,都是可以通过一系列客观指标度量的现实,并非是我个人的偏见。

目前的俄乌战争是一场由俄罗斯主动发起的战争。然而,当俄乌战争发生,原本腐败极为严重的乌克兰,在很多人“反侵略”的思维下,成了全国军民上下一心团结抗敌、政府高效运转,腐败问题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发生在俄罗斯身上的一系列丑闻则被无限放大,成为了俄罗斯注定无法战胜乌克兰的坚实理由。

当然,反过来看不到俄罗斯身上的一系列问题,只沉浸于战场上的一系列胜利中, 这种评价也难称得上客观。

最后,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在情绪化内容遍地的互联网中淘到有价值的观点和信息,需要尽量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有基本的是非观,对于一个事情,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因国家、文化、人物等的差异而产生双标的评价。

第二,对于“外国这样干了,中国也应该这样干”的说法永远保持警惕,因为正常的论述逻辑应该是“某件事是好的,所以我们应该这么干”,与具体某个国家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对于任何一种“这么做就是对的”的说法,尝试找一下世界上有没有其他国家、地区、组织也干了这件事的,然后看看效果是否令人满意。

能做到这三点,可以确保在没有一定社会科学知识的情况下,也不会被一些看似正确的暴论带偏。

发布于 2024-01-09 15:07・IP 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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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uzz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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