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反电诈,提供了一个台湾问题的处理模式。
在战与和之间,还有一个中间态:政府执法。
缅北属于缅甸,而对缅北诈骗集团中国政府却没有全部依赖与缅甸中央政府来协调来处理,而是国内的公安局这个政府机关发布了通缉令,结合部分精干力量潜入侦查,最终引导、牵引缅北势力移交诈骗分子来进行惩处。
对台湾进行政府执法是符合政治逻辑的,包括美国也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联合国更是绝大部分国家承认“一个中国原则”,这证明代表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对台湾地区、台湾人依法处理。
以现在两岸分离的状态和一国两制的原则,台湾法律属于下位法,不但位居宪法之下,也位居包括刑法、民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之下,只在台湾这个“特别行政区”内部有效且必须不违背、不冲突其他全国性法律。
由此可知,中国政府对台湾地区、台湾人执法,不但符合政治逻辑,也符合法律逻辑。
之所以过去没有这样执法,只是因为不符合实力逻辑。
现在,实力逻辑的条件渐渐成熟。
因而,在尽量避免战争但绝不放弃使用武力的情形下,面对台湾明独暗独日趋明显化、介入影响台湾政局的传统能力日渐式微的不利条件,应当积极研究在地动山摇和不动如山之间,选择恰当时机由政府出面对跳的最高、危害最大的死硬台独分子进行通缉、抓捕、审判乃至击毙,无需等到完全解放台湾。
如此,可不动用解放军,避免两岸直接军事冲突,同时可以给台独分子足够震慑,打醒台独势力的幻梦,强有力的驱动台湾政治理性化,引导台湾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道路前进。
台湾小社会封闭的太久,自我安慰、循环论证的太久,日益偏离实际。同时,台独分子、台独势力的胆量也是很小、很脆的。过去我们只有战与和两个选择,战则失去退路,和则无法管控,所幸实力提升,实践有果,已经有了更加丰富的工具和手段。
发布于 2023-12-18 23:41・IP 属地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