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客气的说这就是一份“助纣为虐”的责任认定(纠正一下提问者的一个错误,判决专指法院经过审理后依职权作出的裁判,文中所谓的责任判定指的是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并非是判决,很容易产生误导)。
虽然是否接触不会阻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依据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以及事故双方的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来进行判断,如果一方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不应当承担责任。
显然,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违背了依据事实和违法情形进行责任划分的原则。
而是用弱者道德绑架的方式强行对SUV划分次责,这样的认定不仅违法,而且必然会导致人们价值取向的扭曲,让广大司机们对法定的规则无所适从,更会让法律成为弱势群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担保。
建议车主对这样的认定不予认可,及时提起行政复议,错误没有得到纠正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