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再发下吧。
“城投债”是“地方债”?是也不是
随着前阵子昆明城投债“技术性”违约上头条,地方债务问题又上了头条,网上说法零零总总,但又有大量的错误,还是系统性的写一篇。
之所以这事值得重点关注,毕竟一方面,我们的投资理财,尤其是一些稳健型的产品,底层难免和地方债务有关;另一方面,我们的生活、就业、发展,也离不开所在地的财政健康。希望我们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相关框架,在后续的投资、工作、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决策,规避潜在的风险。
一、从定义说起。
我们从19年下半年开始,就反复写文章,提醒国内发展的两大支柱:地产、地方债务,即将进入去杠杠周期,进而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
如今,地产风险释放过半,而地方债务的风险释放,也到了关键时点。
在详细阐述之前,先要厘清几个基本概念。金融行业是一个严谨的行业,专业名词的概念需要极度精准,以降低沟通成本;而互联网则是流量为王,什么样的文章能挑拨情绪就是好文章,所以不追求概念的精准。
因此,互联网上对于地方债务的讨论,往往把“地方债”和“城投债”直接等同讨论,这第一步就错了,之后得出的结论,往往也会离了大谱。
按照国内金融行业定义,“地方债”和“城投债”完全是两回事。
1、从发行主体看,“地方债”是地方政府借钱;“城投债”是地方国企借钱。
这两个主体的区别有多大,相信大家能理解。要知道,地方政府是不能从银行贷款的,15年才开始发行“地方债”,但城投债则古老的多,
2、从信用级别看,“地方债”是受到中央信用和财政担保的,是仅次于国债的高等级金边债券;而“城投债”,则非常复杂,有可能是正室嫡子,也可能是偏房庶子。
不同财政收入、负债率的城市,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的不同平台,信用级别都差异很大。这个差异,不是简单看个AA+还是AA这种评级就能区分的。正常是可以通过“城投债”的一级发行或二级交易,通过市场定价来看,比如一个平台的城投债是4%,另一个是8%,那就肉眼可见的前者信用更佳。
但这里面也有不少机构配合信用较差的城投,通过结构化发行的方式(如应该10%成本发行的城投,和接盘方提前勾结,5%发行由接盘方买,然后账外再给5%),来扰乱定价,所以这条路也不靠谱。
所以,对于城投债的到底值多少钱的评估,需要非常专业的水平,别说普通投资人,即使是金融从业人员,不是专门从事地方债务这个细分行业的,都整不明白这些。
3、从发行角度看,“地方债”的额度和发行,是受中央政府严格控制的;而“城投债”,则依然非常复杂。
如属于“隐债名单”的城投(这个名单后面会提到),目前已经被限制了,只能借新还旧,不能新增规模;而很多地方,还通过如 “银行贷款”、“信托非标”、“融资租赁”、“定融”等方式融资。上述这些底层,都包含在不同的理财产品中,有的是合法的,也有的是非法的,如“定融”。
4、从收益率角度看,“地方债”的收益率最低,比国债略高;“城投债”收益差异极大,真实利率能从3%到12%。
这里给大家提个问题,大家觉得3%的城投和12%的城投,真的是一样的?都是无风险吗?
所以,通俗意义上的地方债务,是包括地方债、城投债等等,但实际上,真正“地方债”是受到中央信用担保,财政部按照《预算法》批准发行的地方“显型债务”;而城投,则是鱼龙混杂,属于地方的“隐型债务”,这些债务是否真有地方信用担保?实践看来也是很薛定谔的。
写到这里,来给大家更形象的感受下:
这是地方债(注意利率和发行人,下同):

这是比较好的城投债,你会发现,发行利率和地方债差距并不大:

而且历史交易数据看,二级市场也是和票面利率差距不大:

这是比较弱的城投债:

发行利率到8%了,再看下二级市场的估值,持有到期收益率,一直在18%左右。你没看错,如果你买入,持有到期,不违约,你的收益奔着年化18%去了。

问题来了,你敢买吗?
这是城投非标:

这是个标准的城投非标信托,但现在随着监管趋严,都是非标转标,也就是转为了上述城投债。
这是城投定融:

这玩意到客户手上,都11%了,再考虑下销售提成,以及各种成立、运营费用,实际融资成本,你大胆想象下。
这些理论上都是底层为地方债务的产品,但安全性其实是云壤之别。还是之前那个问题,3%的地方债和12%的城投定融,真的一样安全嘛?
二、成因和历史
在回答上面的问题前,我们不妨把地方债务的成因和历史,简单梳理下。
毕竟互联网上的主流舆论,早把地方债务给妖魔化了,但实际上,地方债务的存在有一定的历史必要性,也大力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但的确在发展过程中,因为良莠不齐,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基于卖地收入的债务推动模式,本身也不具备可持续性。
篇幅考虑,我们不把这事说太远,这几十年地方债务的兴起,源于分税制,兴起于08年的4万亿,受阻于15年的地方债置换,困顿于19年起的下行周期,加速困难于20年起的3年疫情。
1、94年起的分税制,不是本篇的重点,但通过这张图,大家一眼就会发现问题所在。
分税制后,地方更依赖于中央的转移支付,钱少了,但事没少,城市发展、产业升级,都需要大量的资金。

同时,在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随着1998年开始的住房商品化改革,卖地收入也逐渐成为了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土地财政”。

但这个阶段,地方债务还在萌芽阶段。
2、08年4万亿,城投崛起
因为地方政府不能借贷,因此就通过当地的国企作为平台进行融资,绕过中央对地方的债务约束。
但地方债务的真正全面崛起,是2008年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险,国内4万亿政策刺激下,地方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银行、信托)的业务导向+监管的放松+老百姓的理财需求(买房、买8%的信托),共同把地方债务快速放大。
看下这张图,09年地方债务的杠杆,是如何飚起来的:

最常见的就是信贷模式,资金来源就是大家的银行理财、8%的信托、资管等。还有融资租赁,和监管趋严后的明股实债。

差不多11年前后,老南还在券商工作,和总部债券部的投行领导,拜访各地财政,承揽城投债业务。其中一个局长对于金融杠杆的认知,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
他说,以前我们就这点财政留存,医院、学校、修路到处都要用钱,完全不够。但现在,我们只要确保这些留存,足够还利息就可以了,本金只要可以续作,我们的资金使用效率,翻了N倍。理解没?以前1个亿只能干1个亿的事,现在1个亿的收入够还利息就行,能干10个亿的事。

在当时,地方的融资,的确大量投入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确也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增长,也提高了城市的生活质量。
当然,这里面的确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么多资金的投资、管理、运作,是需要相当高超的水平的,这个专业能力,不是每个地方都具备的。这也为之后的风险,埋下了隐患。
3、2015年,地方债务置换启动
通过下图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城投债的发行规模,08年4万亿后上了个台阶,12、13、14年又上了个台阶。

要知道,在那个年头,各城投融资,是真有地方政府信用担保的,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城投非标信托,是真出具了:财政局还款承诺函,政府融资确认函、承诺函、担保函,人大决议、文件、会议纪要,俗称“三件套”。有了这些信用加持,也做实了城投债就是地方债的法律依据。
客观上说,这也就变相突破了地方政府不能借贷的约束,于是,中央从13年开始摸底地方城投债务,并严禁地方信用与城投债挂钩,并于15年颁布了预算法。但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15年3月起,开始了地方债务置换工作。
也就是中央承认部分城投债务,通过发行置换债券的方式,提供中央信用背书,专款专用归还当年到期的地方债务,用低成本置换之前的高息债务,并拉长债务周期。

同时,也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降低融资成本。
但是,这些政策反而让市场认为中央永远会兜底,地方隐形债务,还在进一步扩张,并最终在18年开始,部分区域发生了违约。
4、天津
2018年4月27日,国家电投下属资管公司中电投资管公告,中电投先融·锐津一号、二号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违约,共5亿,融资方为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但保费为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这个事件,也被认为是国内城投非标违约第一案。几乎在同时,大量金融机构第一时间暂停了天津地区的项目,那阵子朋友圈全是这样的截图:

时至今日,如果你看天津的GDP,会发现正是18年,出现了大幅度的跳水,时至今日也没创新高。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金融支持对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债务驱动的模式终究不可持续,还是要靠城市产业升级带来的内生动力,否则永动机也就不是神话了。

之后,5月天津国企地产商天房违约,次年7月天津物产违约,这些都是天津市政违约后的长尾效应。
不过可笑的事,天津的痛苦反而成为了不少城投产品销售的话术,即城投违约成本太高,大家都不敢违约。以及天津这些不是城投平台,真正的城投平台,从来没有违约过。
但那时候来咨询我们的客户,我们还是协助排除了大量的产品,不能说所有的城投非标都有风险,但相当部分是有风险的,实际上我们从19年下半年开始,就不建议客人投资城投非标。结果不幸言中,从18年开始,到22年年底,据广发证券统计,全国有123个城投非标主体违约,涉及184个产品。

于是,没人敢再说“城投”没违约过了,统一变成了“城投债”没违约过,真是这样?
5、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今年5月,一份《昆明城投专家会议纪要》的文件,让地方债务问题又一次上了头条。虽然当地后期辟谣,但3年的疫情让地方支出大幅度增加,同时对地产的调控让地方的收入大幅度减少。据券商统计,当前各省城投债的负债率,部分省已接近800%,一些发达省份也在400%多。

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今年内很难全面回暖,肉眼可见的今年下半年,部分经济欠发达,债务高企的平台,会面临不小的违约风险。
所以,市场也纷纷关注,这次中央是否还会救助,毕竟21年财政部的原话是: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但考虑到中央对系统性风险的0容忍,这里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博弈空间,但无论如何博弈,这次是肯定要有人付出代价。
对于银行而言,无非是遵义模式,贷款展期20年,亏利息不亏本金,账面好做财务处理;但对于一些弱城投的投资人而言,那可能损失不会小,而且毕竟你买的是地方国企的债务,从来没有说过,地方国企不能破产的。
所以,这个时候,对这类资产的辨别,尤为重要。目前我们了解下来,公募债基是跑的最快的,手上的低评级城投基本卖的差不多了。银行各家进度不一样,不少银行的理财子,年初也在大量卖出低评级城投,而接盘的,都是一些业绩“漂亮”的高收益债私募。
三、历史一直在重复
我12年在苏北工作期间,曾参与处理过,当地90年代末的地方债务处理。1996年当地修铁路缺钱,民间募集了1亿多,直到2012年,也没有归还。从后续新闻看,直接鼓励公务员改为捐资。只保证了个人、民营企业的债务。


过去十几年,城投一直作为高收益低风险的“信仰”而存在,毕竟的确和地方的发展、地方的信用绑架到了一起。但债务驱动的模式,终有尾声,代价也总有人要付,但愿看过这篇文章的你,远离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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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篇写于今年6月初,再补几个最新的: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
地点:交易商协会501 会议室
参会单位:各主要银行及三家证券公司
今天会议由徐忠秘书长主持,他整体态度都很严肃,而且说话非常严厉。原本通知本次会议三项内容:助力民企融资、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但会上,徐秘书长主要讲了中介机构应该如何对待“名单外”城投公司融资问题。他强调:
(1)大家应当提高政治站位,不能沿用过去老思路。强调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政策。过去中介机构给平台融资,搞了这么大规模,是助纣为虐。
(2)现在各省省长和书记已经签字上报了平台名单。名单之外的主体,各投行应当严格按照市场化主体去看待、去尽调:一要从对政府应收款出发,核实是否新增隐债;二要对投资者说明不再有政府支持;三要核查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必须深刻理解党的政策,过去政策不明朗,现在已经明确了。不要踩红线。
(3)平台主体的偿债压力、是否可能违约是各省领导考虑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站在自己履行职责的角度考虑问题。操不该操的心,就会成为党的政策贯彻落实的阻力。
(4)新老划断。以后被认定为市场化主体的,如果存在财务造假的,金融机构自己担责。近期会考虑抓一些典型。谁再做,就风险自担。